美人难养:疯批藩王娇宠如命荒野塞壬
第212章 新帝的敲打(讲一下所谓的舔狗说法)(第3页)
果不其然,眼前的太监立刻变了脸色,本来往这楚国传旨就路途遥远,他在路上就已经差点丢了半条命,如今还要去战场,那战场之上刀剑无眼的,他怎么能去?
楚王看着眼前人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在这太监要发怒之前,终于给了一个台阶,让人先待在齐安,他往那边送个信,让楚煜立刻赶回来。
不然,楚王担心自己会给这个阴阳怪气的太监一脚,这人的身板,估计扛不住自己的一脚。
楚王朝着管家挥挥手“记着,好好照顾着,这个人要是死在楚国了,咱们可不好交代。”
“是,那要让人往莱山城送个信吗?让殿下回来?”
“如今战事吃紧,让他回来做什么?不就是个传旨太监吗?糊弄着他就行了。”
楚王不甚在意,只要这个人不要死在楚国就行,至于楚煜什么时候接旨,那要看什么时候打完仗了。
云蓁蓁来信的时候就和他说了,新帝即位,必然会敲打楚国,盛京送来的圣旨,找个理由拖着就行,反正也没有什么要紧事。
楚王摸了摸下巴,也不知臭小子现在怎么样,不过有儿媳妇在,应该没什么问题吧,转身陪着美人吃饭去了。
莱山城——
云蓁蓁和贺惊山坐在一旁看着今日送来的捷报,楚煜打北康,打了两个半月,如今总算是打下来了。
北康情况非常复杂,反抗的人不少,而且还要随时提防大夏的援军,此战的时间自然也要漫长一些。
如今能顺利进城,也是因为兴南突然叛变,趁着北康不注意的时候捅了一刀。
一旦北康失守,莱山山脉的南面就落入了楚国的手中,靠着莱山山脉易守难攻,大夏的援军现在赶来的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云蓁蓁已经穿上了厚实的兔毛披风,屋子里也开始烧地龙了,虽然现在还没有落雪,楚国却已经冷起来了。
云蓁蓁和贺惊山说的话,楚惜听得一知半解,他们在此处待了数月,贺惊山必须要回齐安了,这是临走之前,来见一见云蓁蓁。
“怎么在这里发呆啊?”楚惜蹲在廊檐下,云蓁蓁在莱山城里买了一处宅子,楚惜借住在这里,贺惊山也没时间陪着她,如不出意外,北康之地,是需要他去整顿一些日子的。
“我好没用啊。”楚惜长叹一声,贺惊山摸了摸她的头“这几日在这里受了打击?”
“嗯,有点,我哥哥经常送信过来,可是我看着嫂子总是淡淡的,也就是露出一个笑容。”
贺惊山明白了“你觉得比起楚煜来,你嫂嫂并没有那么喜欢你哥哥?”
楚惜犹豫的点点头“嗯,有一点。”
贺惊山看着楚惜“楚煜那个人面上习惯了没脸没皮,喜欢在意一个人也要让世人都知道,所以你觉得你哥哥很喜欢你嫂子。”
“可是你嫂嫂不一样,她多年来过得谨小慎微,每一步都做好了万千的准备,可是这样一个人,却来了楚国,你真当是你哥哥将人抢来的。”
楚惜好像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嫂嫂喜欢哥哥?”
“她将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交付给你哥哥了?你还觉得她不在意你哥哥。”
楚惜眼神一亮,她总还是偏心自己哥哥的,生怕自己哥哥喜欢的人没有那么喜欢他。
“废话,她不喜欢我喜欢谁?你嫂嫂她喜欢死我了。”
穿着盔甲的男人牵着马,一身风尘,可是眼中却极亮。
ps:我专门写这一段是因为有人说楚煜是个舔狗,我觉得不写你们能懂,但是有人不懂,我只好点明了,两个人,楚煜感情更外放,愿意把喜欢说出来,那不是舔狗,好吗?而且云蓁蓁也不是无情,她只是不喜欢开口说,她跟着楚煜来楚国,当楚煜的谋士给楚煜出谋划策,给楚煜银子,虽然有时候嘴硬,但是她的确给了楚煜这个世上别人都没有的信任。
虽然楚煜是最先动心,但是在云蓁蓁还没有彻底放下心防之前,她就已经选择了楚煜,她的选择要比楚煜更多,不喜欢不在意,凭什么给钱给银子,她有的都给了楚煜啊。
双向奔赴的爱情,去爱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没有舔狗一说,弄得好像你不想要这样的男朋友一样,呵呵哒!!!!!
楚王看着眼前人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在这太监要发怒之前,终于给了一个台阶,让人先待在齐安,他往那边送个信,让楚煜立刻赶回来。
不然,楚王担心自己会给这个阴阳怪气的太监一脚,这人的身板,估计扛不住自己的一脚。
楚王朝着管家挥挥手“记着,好好照顾着,这个人要是死在楚国了,咱们可不好交代。”
“是,那要让人往莱山城送个信吗?让殿下回来?”
“如今战事吃紧,让他回来做什么?不就是个传旨太监吗?糊弄着他就行了。”
楚王不甚在意,只要这个人不要死在楚国就行,至于楚煜什么时候接旨,那要看什么时候打完仗了。
云蓁蓁来信的时候就和他说了,新帝即位,必然会敲打楚国,盛京送来的圣旨,找个理由拖着就行,反正也没有什么要紧事。
楚王摸了摸下巴,也不知臭小子现在怎么样,不过有儿媳妇在,应该没什么问题吧,转身陪着美人吃饭去了。
莱山城——
云蓁蓁和贺惊山坐在一旁看着今日送来的捷报,楚煜打北康,打了两个半月,如今总算是打下来了。
北康情况非常复杂,反抗的人不少,而且还要随时提防大夏的援军,此战的时间自然也要漫长一些。
如今能顺利进城,也是因为兴南突然叛变,趁着北康不注意的时候捅了一刀。
一旦北康失守,莱山山脉的南面就落入了楚国的手中,靠着莱山山脉易守难攻,大夏的援军现在赶来的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云蓁蓁已经穿上了厚实的兔毛披风,屋子里也开始烧地龙了,虽然现在还没有落雪,楚国却已经冷起来了。
云蓁蓁和贺惊山说的话,楚惜听得一知半解,他们在此处待了数月,贺惊山必须要回齐安了,这是临走之前,来见一见云蓁蓁。
“怎么在这里发呆啊?”楚惜蹲在廊檐下,云蓁蓁在莱山城里买了一处宅子,楚惜借住在这里,贺惊山也没时间陪着她,如不出意外,北康之地,是需要他去整顿一些日子的。
“我好没用啊。”楚惜长叹一声,贺惊山摸了摸她的头“这几日在这里受了打击?”
“嗯,有点,我哥哥经常送信过来,可是我看着嫂子总是淡淡的,也就是露出一个笑容。”
贺惊山明白了“你觉得比起楚煜来,你嫂嫂并没有那么喜欢你哥哥?”
楚惜犹豫的点点头“嗯,有一点。”
贺惊山看着楚惜“楚煜那个人面上习惯了没脸没皮,喜欢在意一个人也要让世人都知道,所以你觉得你哥哥很喜欢你嫂子。”
“可是你嫂嫂不一样,她多年来过得谨小慎微,每一步都做好了万千的准备,可是这样一个人,却来了楚国,你真当是你哥哥将人抢来的。”
楚惜好像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嫂嫂喜欢哥哥?”
“她将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交付给你哥哥了?你还觉得她不在意你哥哥。”
楚惜眼神一亮,她总还是偏心自己哥哥的,生怕自己哥哥喜欢的人没有那么喜欢他。
“废话,她不喜欢我喜欢谁?你嫂嫂她喜欢死我了。”
穿着盔甲的男人牵着马,一身风尘,可是眼中却极亮。
ps:我专门写这一段是因为有人说楚煜是个舔狗,我觉得不写你们能懂,但是有人不懂,我只好点明了,两个人,楚煜感情更外放,愿意把喜欢说出来,那不是舔狗,好吗?而且云蓁蓁也不是无情,她只是不喜欢开口说,她跟着楚煜来楚国,当楚煜的谋士给楚煜出谋划策,给楚煜银子,虽然有时候嘴硬,但是她的确给了楚煜这个世上别人都没有的信任。
虽然楚煜是最先动心,但是在云蓁蓁还没有彻底放下心防之前,她就已经选择了楚煜,她的选择要比楚煜更多,不喜欢不在意,凭什么给钱给银子,她有的都给了楚煜啊。
双向奔赴的爱情,去爱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没有舔狗一说,弄得好像你不想要这样的男朋友一样,呵呵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