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5章 主动背锅

 “啊?”

 皇上微微一惊:“听起来,怎么像是”

 “第一案发现场?”

 苏木帮他补全了后面的话。-比·奇?中-蚊-枉? /蕪,错.内\容`

 试想一下。

 小翠过来通风报信,小虫见色起意,将其强暴,事后担心强暴之举败露,便恶向胆边生,以腰带将其勒死,过程中,小翠留下了这许多的挣扎痕迹。

 而后,小虫又担心东窗事发,便要将之弃尸荒野,不曾想刚出门,便被撞破恶行。

 证据充足,逻辑通畅。

 “难不成真的是”皇上面露纠结之色。

 苏木却翻了个白眼:“怎么可能,龙凤店这段时间的生意这么好,老鬼都像是住在了厨房一样,除非他眼睛瞎了,耳朵聋了,否则怎么可能发现不了有人在这里野合?”

 皇上脸上的纠结转为了尴尬。

 貌似,是这样的。

 但他很快又振奋了起来:“那至少小虫的不在场证明有了,我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凤姐!”

 说罢,他就要跑去通知凤姐。

 可他刚推开厨房的大门,面前的景象,却还是厨房,再看一眼自己所处的方位,自己推开的分明就是后院通向厨房的门。

 不用多说,在梅龙镇这种小地方,能用空间挪移手段戏耍他的,除了苏木就没有第二个人了。

 不过皇上相信苏木肯定不是闲得蛋疼想看自己多跑一段路,当即,目光扫去。

 “还有什么事吗?”

 “你难道就不好奇,计师爷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找人将这里布置成第一案发现场么?”苏木反问了一句。

 皇上忽然愣住。

 “是啊。”

 计师爷的行动目的,始终是以试探他的虚实为主。

 之前安排小翠来传递情报,也是为了让赛貂蝉更好的打入龙凤店。

 那这次送破绽过来,又是为什么呢?

 仔细想想,这真的是破绽吗?

 重新梳理一下当下的状况:小虫在朝堂上供认不讳,并在罪状上签字画押。

 而他们今天忙里忙外, 得出来的线索是:小巷并非第一案发现场,厨房被布置成了第一案发现场,且小虫不可能躲避其他人的视线,在厨房完成强暴、杀人。

 慢着不是不可能。

 如果老鬼等龙凤店的伙计帮忙隐瞒,小虫完全可以在不惊动外人的情况下,完成强暴、杀人。

 又因为小虫的身份又是龙凤店老板娘的亲哥哥,跟龙凤店的众伙计关系极为不错。

 龙凤店的伙计也有理由帮小虫隐瞒事情真相。

 “可我也来过不少次厨房,小虫总不能当着我的面”

 “所以,黄公子是打算暴露身份么?”

 没等皇上把话说完,苏木就出言打断。·看*书¨屋+小?说,王′ \首.发-

 皇上这才明悟过来。

 龙凤店的伙计人微言轻,即便是出面佐证,也只会被县太爷当做是包庇罪犯。

 最后判处龙凤店包括皇上在内的所有伙计连坐。

 根据大明律第二十五卷第一章第六条纂注。

 若和奸刁奸而有人为之媒合,或容止其行奸者,各减犯人罪一等。私和奸事者,随其和奸刁奸强奸各减犯人罪二等。

 意思是:若有人为和奸或刁奸行为进行媒合(即撮合)或提供场所(即容止),那么这些行为人的罪行将比照主要犯罪者(即和奸或刁奸的双方)减一等处罚。

 如果在和奸或刁奸事发后,有人帮助双方私下和解,那么帮助和解者的罪行将比照主要犯罪者减二等处罚。

 ‘和奸:指男女双方自愿发生的性行为。’

 ‘刁奸:指通过引诱等手段将妇女带至别处发生的性行为。’

 ‘强奸:涉及强行污辱他人贞节的行为。’

 小虫的罪行是斩立决,轮到他们,减罪一等,通常来说也是杖一百,流三千。

 记起了大明律当中的刑罚处置,皇上都忍不住倒吸了口凉气。

 这哪里是破绽啊,分明就是放了饵料的鱼钩,想要将他们龙凤店一竿钓尽。

 “难不成,就只能让小虫去死一次么?”

 皇上忍不住问道。

 这一结果他倒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谁说斩首示众就一定会死了,苏木前段时间还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分尸了呢,还不是活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