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第2页)

  不知道算不算弟控,反正她是对比她小几岁的李星月很喜欢。

  不过从始至终一直就没有说出来过,也基本没有表现出来过。

  李星月不知道,暴君修罗也看不出来。

  但是血月同为女人,她是能感觉到一点的,不过之前并没有太确定。

  因为那时候她不理解,不理解修女这么极品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喜欢一个傻小子?

  但直到她也喜欢上了李星月,才终于明白和理解了修女。

  修女原本是打算等李星月来了光辉城之后就找机会表露心意的。

  但没想到先让血月截胡了!

  搞得她有一瞬间都在后悔,为什么当初自己没有选择去极光城了。

  这样和李星月在一起的人就是自己了。

  虽然她不清楚两人为什么分手,但她下意识就认为是血月提出的分手。

  但是看两人这样子,血月分明还是喜欢李星月的。

  但她不打算管那么多了,既然分手了,那就代表自己的机会来了!

  其实修女以前的性格不是现在这样的,但不知从何时开始,就变了。

  其他她不知道,自从李星月到来之后,他们几个人的性格其实都变了。

  暴君一直都是沉默寡言,不怎么说话,但是很有威严的一个人。

  而修罗虽然以前也有些逗逼,但之前也不像现在这么活跃。

  血月和修女同样如此,以前他们可没有来人类主城的想法。

  就算是来也是为了屠城和杀戮罢了。

  对于人类他们也没有说半句话的欲望,见了就是杀。

  不过自从接触李星月之后,不仅来了人类主城,反而还和人类的一些人成了朋友。

  而且他们也愈发的感觉自己和人一样,没什么区别。

  不再只是个手上沾满血的丧尸。

  并且之前也没有想过很多,反正已经成为丧尸了,那要么杀死人类,要么最后被人类杀死。

  死了也就死了,反正已经死过一次了,还怕什么。

  虽然她不清楚李星月到底喜不喜欢自己,但是既然能喜欢血月,那未必不可能喜欢自己。

  修女是那种拿的起放得下的性格,若是也喜欢,那就在一起。

  若是不喜欢……那就同归于尽?

  不行!小月月这么可爱,怎么可以死呢!

  李星月看着旁边说要吃肉,但是一直不动筷儿的修女,心头升起一丝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