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追凶十年,终还冤死者清白明清野史
第326章 头号悍匪落网记(八)(第2页)
令人惊讶的是,这两起案件的案发时间竟然前后仅相差一小时,而且犯罪分子所使用的枪支完全相同。
更巧的是,“4·08”案的案发地点恰好位于犯罪分子从“4·07”案现场返回的必经之路上,如此天衣无缝的衔接,让人不禁对这一系列案件背后的策划者深感惊叹。
“4·08”案的现场不仅为警方提供了子弹等重要的物证线索,更为关键的是,现场还惊现了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这辆神秘的面包车从一开始就引起了警方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因为它极有可能与案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面对如此重要的线索,石景山公安分局迅速做出反应,果断地布置警力,对本地区所有蓝色面包车的司机展开全面而深入的调查,决心要找出这辆面包车的真正来源。
在警方强大的外部压力和内心压力的双重夹击下,仅仅过了三天,那位面包车司机终于承受不住,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主动交代了当天发生的事情经过。
原来,这位司机之前曾经接受过民警的查询,但他却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声称自己在4月8日晚上既没有出车,也没有将车辆借给他人。
夜晚,他辗转难眠。阻碍他报案的关键因素,在于他的车并未取得出租牌照,夜间出车只为赚取些许钱财,若报案恐遭处罚。
然而,若不报案无疑是在纵容恶人。况且,此事闹得沸沸扬扬,若被查出,他更是罪责难逃。夜间,他整整吸了三包半香烟,方才下定决心,次日清晨前往派出所。
司机陈述的经过如下:
“那晚,我驾车于高科技园区附近徘徊,偶遇一名高个子男子拦车。我停车后,询问道:“您要去往何处?”他答:“前往 337 路汽车总站。”我让他上了车。上车时,我瞥见他手中握着一样物件,约有两尺余长,颇为引人注目。
我问道:“您拿着何物?”他答:“打家具的木板儿。”当时我略作迟疑,便试探着说:“前方戒严,要查验身份证。”他即刻改口道:“要不,就去古城地铁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