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追凶十年,终还冤死者清白明清野史
第332章 头号悍匪落网记(十四)
如果白宝山能够选择一条正道,那么他的人生轨迹可能会完全不同。倘若他没有选择去袭击八一射击场,而是有幸能够参与其中的训练,那么他或许会展现出惊人的射击天赋,成为一名顶尖的射击高手。
甚至,他有可能在奥运会上斩获金牌,为国家争光。
然而,命运却偏偏让他走上了另一条充满罪恶的道路。白宝山在 23 岁时结婚,他的妻子是同厂的女工,同样也姓白。
婚后一年,他们迎来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白宝山是一个非常顾家的人,他对自己的小家庭充满了眷恋。除了妻子和孩子,他还挂念着他的母亲和大弟。
然而,白宝山的家庭生活却异常贫困。尤其是在孩子出生后,生活的负担如同一座沉重的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虽然不能断言贫困一定会导致犯罪,但不可否认的是,贫困对白宝山的心灵产生了无法消除的负面影响。
此外,白宝山的性格也使得他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他喜欢独来独往,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喜欢四处游荡。
他有着一种“蔫大胆”的特质,对周围的人和事都持有一种排斥的阴暗心理。再加上周围一些“坏孩子”的不良影响,盗窃的事情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起初,他只是小偷小摸,偷过粮食、木头,以及他人晾晒在外的衣物。渐渐地,他的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偷人家院里的自行车,勾结邻居家的孩子,结伙入户行窃,甚至潜入工厂盗窃生产原料和成品。
他内心的黑暗领地不断扩张,然而,他“顾家”的意识并未完全泯灭。从他销赃后拿出相当比例的钱分给自己的亲人这一点,便可得到证明。
他的盗窃行为已触犯法律,1983 年,他被北京石景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在北京服刑。
1985 年,又因余罪被查出,被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盗窃罪加判有期徒刑 11 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 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