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争战路人四九
第二百零四章 倭国计吞琉球(第2页)
恭亲王奕欣闻悉,立即照会倭国驻华公使宍户玑:倭国违背《中倭修好条规》第三条,所属邦土以礼相待之规定,实乃蔑视中国。琉球自为一国,已五百年之久,该国世受中国册封,改国亦奉中国为正朔,入贡中国于今亦数百年,天下之国所共知也。基于此,倭国必须将废琉球为郡县之事速行停止,则两国和好之谊由此益敦。
照会既发,倭国驻华公使宍户玑亦接,然其支支吾吾,久无确音。
驻日公使何如璋密奏:非启兵端无以止倭人之逆行。
两宫太后速召众军机议商。
军机大臣沈桂芬道:启禀皇太后,启禀皇上,微臣以为,劳师海上,易损国威。琉球,弹丸一弹丸耳!贡献不足以益我之府库也,人民不足以供我之役使也,版宇不足以卫我之藩篱也!
领班军机大臣、恭亲王奕欣道:启禀皇太后,启禀皇上,奴才以为,若任琉球废灭而不问,如国体何?如众论何?
慈禧太后道:此事非同小可,速着各省督抚将军,悉心协议倭人废琉球设郡县一事,限于月内覆奏;着直隶总督李鸿章,速即来京陛见。
督办南洋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丁日昌接旨,速即奏曰:琉球乃海外一弹丸耳,贡献不足以益我之府库也,人民不足以供我之役使也,版宇不足以卫我之藩篱也,徒以前代以来相沿朝贡,是以仍听其载在职方,羁縻勿绝,并非该岛于我国有诩戴之劳,我国家于该岛有拱卫之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