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4章(第2页)

 法院执行局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程度,如同执行链条上的关键节点,对案件执行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以金雅妹案件涉及的资产转移为例,若执行局与银行、房产管理部门能保持顺畅的信息沟通,本可及时察觉朱光明遗孀郑雯转移资产的异常操作。 

 然而现实中,执行局与银行之间信息传递存在延迟,房产管理部门在产权变更审核时,未与执行局及时联动核查,致使郑雯得以在判决前,将朱光明名下价值近八百万元的房产迅速过户、变卖给远房亲戚,而执行局对此浑然不觉。 

 执行局与税务部门在资产交易税务核查方面缺乏协同,让郑雯得以通过虚假交易合同,在账目上掩盖资产转移痕迹,给执行工作带来极大阻碍。 

 社会环境和公众意识等外部因素,同样不可小觑,犹如执行工作面临的无形阻力。 

 在金雅妹案件中,被执行人郑雯及其背后的利益集团,为逃避执行无所不用其极。 

 他们不仅精心策划,将资产隐匿、转移至多个隐蔽账户与关联企业,还利用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干扰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