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至少一个亿?你没事吧?(第2页)

 创业者们想出了不少保证自己权益的方式。

 但归根结底其实都是一种——事前约定。

 而现在已然是事后。

 至于事前的话。

 杨峥就只跟兴兴食品的王恒,签了个投票权委托协议。

 他当然不是不想跟红夏资本和掏货签约。

 但那也得对方愿意才行啊。

 红夏资本,也就是张清澜这边,那天晚上在张家里的饭局,就几乎已经明牌。

 所以他提都没提什么协议的事。

 而掏货这边,他也没提。

 掏货是缺峥嵘传媒的这点利润吗?

 他投资峥嵘传媒,就是奔着话语权来的。

 怎么可能签那些放弃话语权的协议?

 所以李军哪怕忌惮张清澜,都只是提出了签一致行动人协议,而不是AB股制度。

 因为前者,只有签了协议的“股份”,才需要跟着创始人投票。

 以后新持有的股份,在协议里没有特别提及的话,是不受约束的。

 而后者,那几乎就是直接把路堵死了。

 掏货显然也还是有想法的。

 所以当然不会这么做。

 然后。

 现在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话。

 掏货只签了10%,而张清澜则是签了30%。

 所以李军才会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提出这个建议。

 王恒微微一笑道:“我没意见,我也觉得峥嵘传媒在杨董的掌舵下,才能更发展壮大。”

 他的投票权本来就已经“委托”给杨峥了。

 这协议签不签都一样。

 当然没意见了。

 而张清澜自然不可能同意。

 她甚至直接就闭上了眼睛,一副懒的看你们演的模样。

 李军老江湖了,也不觉尴尬,直接cue她:“张女士是什么意见?”

 张清澜睁开眼,淡淡开口:“反对。”

 李军再度开口:“张女士是觉得自己手上的股份多,我们股份少,所以不合算吗?”

 说完不等张清澜回答,他又自顾说道:“那张女士只签署10%的股份投票权,跟我们掏货一样,如何?”

 毫无疑问。

 相比杨峥掌控峥嵘传媒,他更担心红夏资本抢走控制权。

 所以才提出了这么个“共归于尽”的方案。

 张清澜依旧是一脸冷淡的开口:“反对。”

 这就没的谈了。

 李军略带不爽道:“张女士就跟我们明显就不是一条心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