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抗日卖军火海棠花开在冬季

第647章 林毅砸下来的超级大单(三)

在价格方面,双方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以35亿美元达成协议,这一金额不仅体现了武器装备的战略价值,也充分考虑了沙特的实际需求与支付能力。

 

为确保交易保密性,双方约定采用代号沟通,将导弹命名为"特殊工程设备",运输车队伪装为"地质勘探队",以规避国际舆论关注。

 

1987年,东风-3导弹的交付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运输安全,中方组建了由特种运输车辆、保障车辆和护卫力量构成的运输编队,从国内西北某军事基地出发,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沿丝绸之路古道向西部边陲挺进。全程严格执行保密措施,采用分段运输、夜间行驶等方式,成功避开外界监测,最终将导弹安全送达中沙边境。

 

在边境交接环节,双方采取严格的保密程序,通过暗夜作业完成导弹的转移与核验,确保交易过程零失误、零泄密。

 

导弹交付后,中方立即派遣由技术专家、军事顾问组成的专业团队,协助沙特进行导弹发射基地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

 

技术专家团队克服沙漠地区高温、风沙等恶劣环境,指导沙特工程人员完成发射阵地构筑、通信系统搭建等基础设施建设;

 

军事顾问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对沙特官兵进行导弹操作、维护保养、战术运用等方面的系统培训。经过数月努力,沙特成功建立起具备实战能力的导弹作战体系,东风-3导弹正式列装服役。

 

国内向沙特出口东风-3中程导弹,是冷战时期特殊国际背景下的一次重要军贸实践。

 

可是现在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导弹技术作为极具战略意义的敏感领域,受到诸多国际条约与协定的严格约束。

 

诸如《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其旨在防止可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导弹及相关技术扩散,对导弹的射程、载荷等关键参数有着明确限制。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各国对于导弹出口慎之又慎,审批流程繁琐且严苛。林毅提出的地对地导弹射程要求达 1000 公里,这无疑触及了敏感的技术红线。

 

且不说国际上对这类中远程导弹出口的重重限制,单从国内相关政策法规来看,要实现如此大规模、高规格的导弹出口交易,难度堪称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