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在明末丰收的西瓜
第113章 田赋与三饷(第2页)
张雷利用特权这些年来积累了很多财富,可以说在滋阳也算是场面上的人物。
虽然是下九流,但朱太祖只规定不能参加科举,不能穿丝绸衣服,却没规定下九流不能发财。
在明清时代,不论做什么生意发财了,或当什么官发财了,所做的投资都是买地当地主,土地在那个时代甚至几千年来对中国人来说都是硬通货。
可惜后世土地国有,不然的话,就算粮食再不值钱,我估计那些资本家和当官的还是要买的,土地兼并可能还会胜过明清。
没有别的原因,这是一种情节,据说中国没法买地,这些国人便去美丽国买,吓得美丽国赶快制定法律禁止华人买地。
所以呢,这个捕头暴富之后也买了地,多不多呢?和鲁王是没法比,但也有四顷多吧,也就是四百多亩。
四百多亩地在滋阳也是一个不小的地主了,加上捕头的灰色收入,张雷捕头的日子也是过得有滋有味的。
但是又有谁嫌自己钱多呢?后世贪官一贪十几亿,上百亿,他们能花完吗?儿子孙子一起花也花不完呀!可他们为什么还不收手呢?
因为人的欲望是无限的。
张雷的几百亩地要向朝廷交田赋的,交多少呢?滋阳县规定上等地一亩需交0.054石粮食。
0.054石是多少斤呢?明代一石粮大约150斤乘以0.054便是八斤一两粮食。
我的天啊!明朝收的田赋也太良心了吧,但是老百姓为什么还要造反呢?
张居正改革,实行一条鞭法后老百姓的负担更少了,将田赋、徭役、杂税一律折银交纳,全摊入田亩中,那么八斤一两粮食合多少银子。
明朝物价部门规定一石粮折银0.8两,即800文,即一斤粮食5.3文,八斤一两便是43文,也就是说一亩地需交43文。
后世专家测算,明朝的一两银子大概相当于后世的三百到五百块钱,就按五百块吧,一文便相当于后世的五毛,所以43文也就是21.5元。
一亩地上交21.5元,够良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