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在明末丰收的西瓜

第334章 永昌宗藩改制

针对明朝藩王的弊端,永昌帝于永昌八年四月初八下发宗藩改制诏书

 寅时三刻,五凤楼鼓响九通。奉天殿前丹陛两侧,新受封的十六位皇子皇女着礼袍列于东阶,当司礼监掌印太监念道:

 《永昌宗藩改制诏》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观历代兴衰,尝见宗藩之弊如附骨之疽。昔洪武裂土封疆,本欲屏藩帝室,然二百载后竟成耗国巨蠹。今承新运,当革旧制,特颁《永昌宗藩令》以定万世之法——

 其一·虚封实禄制

 凡亲王、郡王封号,皆为彰表天家之荣,不与实土相系。诸王冠服可绣山川纹,佩剑可镌州府名,然不得赴封邑理事。其岁俸由内承运库支取,按亲王岁给银八万两,郡王五万两,皆取自盐茶烟等专营之利,不费户部分毫。

 其二·爵位递降法

 亲王嫡长子袭郡王,余子授镇国将军;郡王嫡长子袭镇国将军,余子授辅国将军。如此三代,至奉国中尉止,其后嗣改入民籍。若有大功于国者,可特恩世袭原爵。

 其三·公主恩养例

 公主嫡女承县主衔,岁给银三万两;县主之女授乡君,岁给银八千两。再传则为民籍,唯皇女生育者,准参加女官遴选,优异者可入尚宫局。

 其四·宗学考绩规

 设天潢书院于玄武湖畔,凡年满六岁宗室子弟皆须入学。习经史、通算术、研格物,三年一考。连续三次末等者,削其爵禄,发往南洋水师效力。

 其五·入仕做官

 宗室入仕做官或从军为将与大明百姓同等待之。

 其六·监察连坐条

 设宗人府监察使十二员,半数为科道官员,半数为皇商代表。凡宗室触律,除本支论罪外,其保举皇商亦罚没三年专营权。"

 前朝崇祯及先皇所封爵位一律废除,除太子朱慈烺,定王朱慈炯,永王朱慈炤,坤兴公主朱媺娖另外封爵外,其他宗室勋戚一律降为平民。

 崇祯帝想保全自己及子孙,然永昌八年,在朝野不断诟病异姓王的弊病时,永昌帝颁诏对崇祯子嗣进行降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