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狂犬】见见“老程”(第2页)
陈果宁说:“那到不至于。就按照孙队说的查就行。明天我们去老程烧肉,问问昨天在他那买过这么大块肉和猪肝的人的情况。他的顾客很少有这么大方的,而且他这人很好事,这么大客户肯定看得很仔细。你们去治安问问,昨天狗咬人的地方在哪里。然后去找附近的居民调查,看看有没有人看到过这个篮子,或者有谁拿过这个篮子。孙队,你觉得呢?”
没等孙英武回答,穆松林歪着头先开口问道:“那为啥不现在就去找老程呢?这才晚上十点半。”
陈果宁无奈的一摊手,“这饭点都过了,人家肯定收摊回家了啊。我不知道他家在哪。”
穆松林继续说道:“那咱们去找找呗,还能一个人都不知道他住哪?”
陈果宁和迟永超两个想要下班的人同时白了他一眼,“闭嘴。”
孙英武因为没有了烟,心里抓耳挠腮的正难受呢。
听到他们的对话立刻说:“行了,大晚上的上哪找人问。小陈说的都对!下班吧,啊,都下班。赶紧走!我自己去放胡庆兰。”
他坐在那里,眯着眼睛等陈果宁他们走了,赶紧从垃圾桶里把烟给捡回来,拍了拍灰又点了起来。
“这一根好几毛钱呢,真是个败家孩子!”
老程烧肉的老板名叫程继胜,今年五十多岁,锃光瓦亮的光头却又有着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子。
他每天都在印刷厂的家属院附近摆摊。
这个摊子其实就是自己家的自行车,然后在车后座上焊了一个架子,上面放着一个长方形的泡沫箱子。
箱子里就是他每天起早炖好的猪头肉、猪肝和猪下水,箱子旁边是一杆秤,秤的旁边挂了一叠塑料袋。
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因为生意一般,他只好比别人勤快点。
人家都是中午十点多快吃午饭的时候才出来,他是九点多就出门,中午也不休息一直卖到晚上六七点才回家。
今天也一样,到了地方他把自己的自行车支好,坐在自己随身带的小马扎上开始等生意。
陈果宁他们到的时候刚九点,他还没开张呢。
“程叔,生意咋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