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兔子蹬鹰】到底为什么杀人(第2页)

 陈果宁点点头,“如果是农村女性的话,举起个七八斤的东西是很轻松的。农忙的时候,几十斤的麦子、花生也得背回家呀。证人说那女的骨架子挺大,那应该有把子力气。那于哥,窗台的足迹能分辨男女吗?” 

 于洪昌举着几张洗出来照片说:“窗台因为宽度的问题,只留存了嫌疑人足部前部的痕迹,从鞋底花纹来看,是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回力布鞋。这种鞋便宜轻便,而且款式中性,男女都可以穿。屋里地面因为是水泥地面,所以足迹留存不是特别好。我大概量了一下,尺码在三十九到四十之间。人的个体差异性还是很大的。如果是一名高大的女性,穿三十九码的鞋也很正常。” 

 穆松林看着陈果宁说:“小陈,你差不多有一米七了吧。你穿多大的鞋?” 

 陈果宁抬起自己的脚看了看鞋底的号码。 

 “这倒不一定,看鞋型。有时候穿三十八的,有时候穿三十九的。我的脚比较胖,以前出去玩,南方流行的那种旅游鞋我得穿四零的。不然磨小脚指头。所以,这个鞋码确实不能确定是男是女。” 

 孙英武听完愁的抹了把脸,“唉,讨论半天,连男女都不能确定。你们说这事能是女的干的吗?在我心里女的一般也就是陈湘兰那样,投个毒就顶天了呀。你们想,黄代玉屋里两个成年人了,一个女的就敢进去杀人,还一次杀两人。要是有这个胆量,她之前怎么可能没犯过案呢。” 

 陈果宁也觉得,一名女性就算在强壮,半夜翻窗入室对付两个人,似乎也是很冒险的行为。 

 “褚法医,两名死者的血液里有没有麻醉剂成分?” 

 褚爱民说:“你是怀疑凶手当晚和他们一起吃饭,然后把他们用药放倒了杀人?” 

 陈果宁点点头,“如果是陌生人,女死者为什么没有喊呢?有没有可能是熟人作案,伪装成翻窗入室?” 

 搞技术的于洪昌摇摇头,“你说的这个可能倒是有。死亡时间太久,血液早已经腐败了,没有检验价值。” 

 说到这里,孙英武倒是想起一件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