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三章 报案处理(第2页)

 “我……” 

 还是不愿意说,看来是有顾虑。 

 “大婶,您担心什么?怕她报复还是怎么回事儿?” 

 “我”想了想,直接摇头,不能说不能说,说了麻烦会很多:“我也不知道。” 

 说完转身就走了。 

 杜红英……五十都不够,难道要一百?两百? 

 她头一下就疼了。 

 面对街道办同事和围观人异眼的眼光,杜红英更是无语。 

 “项主任,我头疼请一天假。” 

 她又不是靠工资吃饭的人,天天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出勤已经很有职业操守了,没必要在这儿当大猩猩。 

 自己走了让她们议论去。 

 “好的好的,你好好休息。” 

 什么上面的人下基层体验工作,体验个狗屁,都是做样子的。 

 还给惹出一堆的破事儿。 

 那啥,人虽然不了解,但是吧,长得这么年轻漂亮的人被人贴大字报还是有点原因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有些事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就不知道,她勾引的是谁? 

 咳……想偏了想偏了。 

 “上班了,你们还在干嘛,都不用做事了吗?”项主任厉声喝道:“都很闲是不是?” 

 众人……你不也在带头吃瓜吗? 

 还准了杜红英的假。 

 现在又来说我们,怎么,欺负老实人是不是? 

 “项主任,你看这些……”这么多张大字报呢,还张贴在这里实在是影响市容,影响不好。 

 “还留着过年吗?”项主任伸手就准备撕。 

 “等一等。”是杜红英去而复返。 

 “杜红英同志啊,你看这些……我先撕了,你不要介意了。” 

 “留着。” 

 啥? 

 “我说留着,我要去派出所报案。”杜红英道:“这些是对我污蔑的证据,等会儿派出所的同志会来查勘的。” 

 “这个……报案?” 

 第一次听说还可以这么处理。 

 “对,现在是法制社会,更何况我们深市是改革开放的城市,什么都要走在前沿,法制更是不容忽视。”杜红英道:“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公开性;情节严重的是侮辱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捏造事实;散布捏造事实;针对特定人进行;情节严重的叫诽谤罪,我会教她法律是怎么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