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薄情寡义的顶流明星)独宠替罪酷哥狗仔的那些年(第3页)

 慢慢想着,原主脑子里逐渐冒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他从书包里拿出秦妄送他的直板手机,据说是淘汰不要的,但是他很清楚,这手机和秦妄的一模一样,只是颜色不一样。

 秦妄喜欢他。

 虽然有些不可思议男生也可以喜欢男生,但是他默认了,也不挑明,只当哥们处着。

 秦妄虽然是个校霸,家里有钱,但纯情的很,而且喜欢的还是他们学校第一名的男神,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只是默默的对他好。

 这种好正是他所缺少的,无论是从感情还是从物质。所以虽然他不喜欢,对男生的身体更不感兴趣,还是没拒绝秦妄的靠近。

 而现在,他不能坐牢。

 他才刚刚高考完,那个无比光明的未来正在朝着他招手。

 ……

 等到秦妄接到原主颤抖的电话一路喘着大气儿跑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倒地的女人,被捅了三刀死透了的男人,还有蹲在角落里染了一身血,抱着头颤抖的原主。

 刚刚高考完的秦妄在门口停顿了两分钟,脸色发白,却看着屋子里的少年在那一瞬间仿佛顷刻就长大了,他却冷静的走了进去,然后用一只手关上了门。

 一步一步走了过去,手指在女人鼻下试探了下,然后找了张纸包着捡起地上的水果刀,擦掉了指纹,然后脱下自己的校服蹲在原主面前,说:

 “别怕,去把衣服换了,有我在。”

 原主抬头看他。

 秦妄就蹲在他面前,手里倒握着那把凶器,随后笑着俯身抱住他,那是他们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拥抱。

 “我说过要保护你的。”

 他践行了他年少时曾经许下的诺言。

 后来,就是秦妄因过失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原主则成功进入国内顶尖大学。

 年少人的爱直白又炙热,怀着一腔孤勇作下了未知的决定。

 *

 而秦妄赤诚又滚烫的心,似乎更加映照了原主的肮脏和不堪。

 因为作为见证人需要佐证,原主出席了判决。在法庭上他从始至终都只会说一个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