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8章 死不足惜(第3页)

 “罪犯,张悍!”监察官的声音洪亮而冰冷,不带丝毫感情,仿佛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事实,“原大夏男爵,保宁府从龙旧部,曾授三等战功勋章!”。

 他每念出一个头衔,都让台下许多知道“张悍”其人的官员和百姓心中一跳,这可是真正的“老功臣”!

 “然!”监察官话锋陡然一转,声音拔高,充满了痛心与愤慨,“此獠自受封爵位,执掌权柄之后,便忘乎所以,辜负大王天恩,视国法为无物!”。

 监察官目光如炬,扫过台下众人,声音沉痛而凛然:

 “其一!贪污军饷,喝兵血!其在担任后勤司主事期间,利用职权,虚报名额,克扣将士御寒衣物、伙食津贴,累计贪墨白银两万八千银元!此钱皆是前线将士用命换来,每一块都沾着血汗!此罪,愧对军中同袍,更负大王信任!”。

 “其二!强抢民女,杀伤人命!其于光天化日之下,纵马街市,见民女陈氏貌美,便起歹心,当街强掳!陈氏父兄上前阻拦,竟遭其随行人员毒手,老父被殴重伤,不治身亡,兄长亦落下残疾!此等行径,与匪类何异?视王法为何物?视人命如草芥!”。

 “以上二罪,铁证如山!其身为行伍出身,非但不思报国护民,反以手中权势,行此等卑劣残暴之举,实乃军人之耻,国法难容!不杀,不足以正国法!不杀,不足以慰冤魂!不杀,不足以安民心!”

 监察官每念出一条,声音便更冷一分,最终,他合上文书,目光如电,扫过全场,做最终陈词:

 “以上罪行,人证物证确凿,经监察院详查,法院复核,罪徒张悍亦供认不讳!大王仁德,念其旧功,曾给予其悔过之机,然其不知悔改,多方遮掩!”。

 “此等行径,上愧对大王信重之恩,下愧对黎民供养之情!于国法不容,于天理不容,于人情亦不容!今日伏法,实属罪有应得,死有余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