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彻底推翻?(第2页)
关宏峰:“公检法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接触所有的案子。
尤其是一些烈性的凶杀案,案卷只对办案人员公开。
而刑罚者使用的,显然都是恶性杀人手法。
所以,秦法医说的‘凶手在复刻自已工作中见过的杀人手法’,或许可以更精细一点——
凶手在复刻自已处理过的,凶杀案里的杀人手法?”
关宏宇:“就是说,自已见过的行凶手法,是刑罚者选择地狱刑罚的标准?”
汉尼拔:“其实也不能绝对这么说。
就算这推测真是正确的,现在其实也不好判断:
凶手在选择地狱刑罚的时候,是有意识的选择自已见过的杀人手法?
还是受到潜意识的影响,做出了下意识的选择。
更甚者,我们之前的分析都是错的,也有可能!
或许刑罚者所谓因果报应的理念,以及地狱刑罚的手法,可能只是一层皮。
而模仿刑案里的杀人手法杀人,可能才是血肉,也是刑罚者真正的……算是动机吗?
或许说是驱动力更合适一点。”
唐仁:“好绕啦~~没必要这么复杂吧~~
只要知道刑罚者在公检法工作,可能模仿接手过的,刑案里的杀人手法杀人,不就得了啦~~~”
秦枫:“小唐,其实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秦枫没有详细解释,因为有的事情详细说的话太复杂。
汉尼拔所说的各种情形,其实对应不同的犯罪心理,差别看起来很小,但如果搞错了,对刑罚者很容易造成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