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包宇让韦理挖盛志文(第2页)

 

如今,没有合适的人选管理兰桂坊。

 

包宇准备用这个盛志文。

 

但是,盛志文是犹太人,现在对方已经开了一家时装公司,而且生意还不错的情况下,包宇想让对方替他做事?

 

对方愿意吗?

 

包宇觉得确实有些难。

 

像麦理思,藿建宁这些人天生是适合做职业经理人的,让他们自己去创业,他们也不愿意。

 

但是,像马世民,韦理这一类人,本身既是职业经理人,也会自己创业。

 

只是,他们创业并没有像成为职业经理人那么出名而已。

 

归根到底,自己创业和为别人打工,还是很不一样的。

 

“韦理,我想挖这个人为我用,但是,又不知道对方愿不愿意。”

 

其实,韦理已经替包宇挖过一些人。

 

“老板,你说。”

 

“他叫盛志文,本名叫Aln zean,是一位德裔犹太人,已经创业并且经营一家时装公司。”

 

包宇详细和韦理说起盛志文的情况。

 

韦理听到后,说道:“老板,对方的公司应该还是很小,我在香江还没有听说过。既然那样,还是有机会挖对方做事的。当然,对方是犹太人,挖对方难度确实有些高。”

 

其实,犹太人很多是自己创业外。

 

但是,也有很多是在大公司担任高管的。

 

像欧美很多世界五百强的大公司高管,正是那些犹太人担任。

 

你要说他们完全自己创业,那也不可能。

所以,韦理觉得还是要亲自见到这个人才行,如果对方非常拒绝给别人打工,那么自然挖不了。

 

但是,如果对方有这方面的想法,也不一定会拒绝。

 

再加上,现在包家优势非常不一样,可以吸引到很多的人才。

 

“老板,如果想完全收服这个犹太人替你做事,至少要把他的公司收购,这样他才有心思替你做事。”

 

这是必然的。

 

如果对方替包宇做事,自己又管理自己的公司,一心二用。

 

当然做不了什么。

 

但是,如果对方把公司出售给包家,然后替包宇安心管理兰桂坊,那就完全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