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火龙(第3页)

 

窗内人扣上窗板。

 

两名黑衣人俯身向东面奔去,几里外,和留在洛阳城外的兄弟们汇合。

 

“拿到了?”兄弟们问。

 

“拿到了,四十六条粮船,东家给了四十六两黄金!嘿这生意做的过来!就只要放几支箭,回来就能领钱,这不比抢劫穷村子和绑票商行掌柜来的轻松?”

 

这是河南郡某地的一群马匪,惯常的生意也不过是在平原上流窜劫掠乡村,或者是打劫过往的商队、或者混入城镇绑架富户。

 

马匪干的都是没本钱的生意,但是风险也极大。一方面有官府围剿,一方面荒村和商队也都会抵死反抗,十次劫掠,倒有两三次自己的兄弟也要折在里面。

 

而这一次,马匪受了委托。只要埋伏在洛河黄河下游,等着粮船夜宿,在河岸上射火箭点燃粮船,按照起火粮船的数量,回来就可以领钱。

 

作案全过程都距离河上的船队很远,根本不需要和押运粮草的士兵打照面,自己骑马,船上的士兵只能靠两条腿,根本追不上自己。

 

还有比这更轻松的活计?

 

干一次就能得到几十两黄金。这可是黄金!这么多金子,比打劫一个县城赚到的还要多!

 

就只是想不通,烧粮船这种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赏钱?按理说应该是抢下东西来,东家收了货物得到利益才会给出报酬。怎么这个东家不要东西不要钱,就能给出赏钱?

 

这个东家确实古怪。

 

不过古怪不怕。赏下来的黄金,可是黄澄澄的!谁不喜欢这黄澄澄的金子?

 

第二天,救了一晚火的押运士兵,面对着满地黑炭,发出绝望的悲嚎。这一回四十多艘粮船被烧毁,任务无法完成,怎么交代?

 

但是也别无办法,一队浑身乌漆嘛黑的押运士兵只能徒步来到距离停船处最近的平阴县,向平阴县令告发:

 

“大秦南征军辎重队押运的四十六艘粮船,在黄河孟津渡下游20里处遇袭,贼人放火,烧尽粮船。”

 

长安震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