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草原法则(第3页)

 草原上的王者,可以整合上万军队,可以以这样万人规模的军队一个一个部落去征服,然后裹挟这些部落形成更大的部落联盟,共同行动、宣布对整个草原的占领。

 但实际上,王手中直接指挥的军队规模始终有限。一旦上万人聚集起来,这块草原就会被上万人的吃穿用度给拖垮。

 三十万控弦之士的单于军队,实际上是以一个个小部落的骑射手形态分散在整个万里草原之上的。每个部落都不大,可能只有几百人,大的部落也不过是千把人。如果一支强一点的军队能够突袭这个大型部落,给予雷霆一击,并且不放走一个活口。那么真的只需要很少人的一支快速反应部队,就能席卷整个草原。

 骑马,秦人不行。杀人,秦人也未见得残暴。但是配合起来完成一项军事行动,秦人就能干的有板有眼。

 把消灭匈奴、消灭冒顿单于这样看起来宏伟的目标,转换成:每3000人的一个分队,在两个月内消灭掉30个1000人的蒙古部落——大秦的将领就能对这种作战目标理解的非常深入,执行的非常完美。

 这个时代,在这个地球上,只有大秦的士兵才是职业士兵。所有其它军队。无论东方西方南方北方,都只是草台班子、业余人士。

 匈奴的控弦之士,在蒙恬的标准看起来,也不过是会使用弓箭的牧羊人罢了。

 如果用这样的思想来理解乃至解析整个草原,既往对草原上匈奴人的认识就完全被颠覆。

 秦军进入草原,就如同猛虎进入了羊群一样。

 消灭几百个不足千人的部落,和在中原地区消灭几百个村落能有什么区别?正规军欺负老百姓,赢了还能算是光彩吗?

 这就是蒙恬和曹参在不同位置上得出来的共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