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只有九爷说了能算!(第2页)
但见,上面赫然写着;
“为支持强人集团未来发展、做大做强,同时开展江北省全省的业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强人集团的股权分配如下:虎狼集团持有40%(由幽狼代持,并享有相应股权带来的一切权利、义务,另外再签订代持协议)、万忠河持有30%、万忠江持有30%!”
太让我意外了!
根本不能让我想象!
当年,干爹和万老板怎么能同意强人集团的股权做如此分配呢?
一定有其他不为外人所知的原因!
但是,既然这个《股权分配方案》有效,那就说明一定是得到干爹和万老板同意的了。
而《股权分配方案》的签订日期,也是在五年前!
也就是说,在五年前,虎狼集团已经成为了强人的大股东!
再加上,每年支付给虎狼集团的8000万咨询费,强人整个就是在为虎狼集团打工!
不但为虎狼集团打工,而且还要承担开展非法业务的法律责任!
同时,我还意识到,单凭干爹给我留下的那份《代理人授权书》,根本掌控不了强人集团。
虎狼集团才是强人最大的股东!
现在幽狼死了,如果虎狼集团再和强人的现任总经理郭大军签订代持协议,或者直接派代表进入强人董事会的话,我在强人未必说了算。
那么,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万老板——万忠河的股份呢?
现在万老板已经被幽狼杀害了,那么他的股份谁在持有?或者是转让给了谁?
如果说,万老板30%的股份已经转让给幽狼的话,那么就彻底麻烦大了!
强人将永世不得翻身!
因为幽狼已经死了,又没有合法的继承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强人集团的章程约定,只能由相应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来进行分配;
而虎狼集团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又高,再按照比例分配完幽狼的股份之外;
那么虎狼集团持有的股权比例将超过50%,无疑将会对强人集团绝对控制!
而我无疑是为虎狼集团做嫁衣!
他妈的,即便是干爹作为创始人的身份,也不能说了算!
双眼紧盯着这份协议,我迅速整理了思路;
也就是说,目前强人集团的情况是,即便是万忠河的股份没有转让给幽狼;
那么如果虎狼集团和郭大军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或者是另外派代理人进入强人董事会的话;
也未必是我说了算!
仍然是虎狼集团说了算!
突然,我有一种莫名的悲哀,甚至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