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骄阳(第2页)

 刘兴邦的拐杖尖戳了戳路平沾着兽血的裤脚,说道:

 “谷仓里面有浴室,你去洗个澡再走。”

 因为长时间在森林的逃亡跋涉,路平现在的形象的确很糟糕,蓬头垢面,衣服跟破烂似的,身上还带着隐隐的酸臭味,有些地方在不断发痒。

 想了想,路平还是摇头,说道:

 “我留下会给你们带来麻烦。”

 相比于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不适,路平更不想给对方招惹到危险。

 这世道,好人可不多。

 “也不急于这一会儿。”

 刘兴邦摸了摸手边的‘拐杖’,目光凌厉了许多,说道:“要真有麻烦上门,我这旧时代的残党也不是吃素的。”

 见对方态度执着。

 路平想着赶紧洗完然后离开,于是点头答应。

 十分钟左右后。


 路平围着浴巾,从满是水汽的浴室里走出,形象已经焕然一新。

 水珠滚过钢铁浇筑般的肌肉线条,硝烟淬炼过的俊朗面容沉稳坚毅,双目如含星子般明亮有神,体表上的各色伤疤更增添了神秘与强大感。

 “洗的这么快,看来你很急着要走。”

 刘兴邦刚好走进谷仓,把手里拿着的衣物丢向路平,说道:“你穿上试试,之前的那些破烂玩意就别穿了。”

 路平也不矫情,接过衣服,迅速完成穿搭。

 望着对方身穿的黑色皮质夹克衫,刘兴邦低声喃喃道:

 “真像啊。”

 “像什么?”路平踩了踩脚下刚穿的,有些老旧但是完好无缺的高帮战靴,下意识问道。

 “我儿子和你的身高体态很像,他以前常穿这身衣服。”

 刘兴邦的嗓音低沉了许多,说道:

 “他从小就崇拜我,长大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军校,成为了一名军官。”

 “在白鹭保卫战的时候,政府召集附近的老兵,我立即参加了。”

 “搞笑的是,我这个当爹的要听儿子指挥,分配到了他的手下。”

 说到这里,刘兴邦笑了起来,眼眶里多出了一些晶莹。

 “他正直,勇敢,在战斗时没有藏在后方。”

 “但你猜怎么着?”

 “更可笑的是,本事比我大,比我更年轻,更有未来的他死了,而我这个老东西却苟活了下来,只是断了一条腿。”

 这位老人之所以对路平的态度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