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很喜欢很喜欢(第3页)
是在说她欲求不满吗?
什么叫事情解决?订婚对他来说只是解决一件事?
再做?
他还是想着让她做小三?
原本火热的情绪迅速降温。
许在一把推开他,弯腰捡起地上的风衣,冷声道:“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睡了,明天一早还要给斯衡哥你的未婚妻当伴娘呢。”
说完,反手与他挥手道别。
陆斯衡眸光一暗。
这小女人怎么说翻脸就翻脸?
难道是因为自己没满足她,在和自己使小性子?
但一想起她说,喜欢他,好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
他就乐的像傻子一样。
……
虽说订婚宴晚上才开席,但一大早化妆师摄影师就到位,刘陆两家的亲戚也会在中午的时候到。
陆乙苏陪陆老爷子从江城赶来,但陆斯阅和章茉一家没有出现,虽然会引人议论,但总比见到了尴尬强。
陆斯衡正与白画意在茶庄花园里拍外景,许在站在一旁。
刘清麦探望完白家老爷子,顺道来问候一下新人,陪过来的还有刘政屿。
“姐姐。”
穿着白西服白衬衫戴黑领结的少年,手摇轮椅,从花园入口就迫不及待地招呼许在。
别说,刘家人根基在北方,尽管刘政屿岁数不大,略显病态,但难掩他皇家贵族气质。
在他身旁穿香槟色绣牡丹改良旗袍,绾了发髻,佩戴东珠的刘清麦,仿若民国名门望族里走出来执掌家业的女性,雍容大气。
许在立在原地,低眉垂眸道:“刘阿姨。”
见到刘清麦出现,陆斯衡和白画意放下拍摄,立即赶来问候,不敢有半分耽误。
今天的陆斯衡不同一般,塔式多青果领双排扣黑西服,白色衬衫黑色领结,熨烫的没有一丝褶皱的黑西裤。
衣领左侧驳头眼扣上插了朵白百何。
尽管手里依旧持着拐杖,却更显他整体沉稳又矜贵的气质。
就算穿了红丝绒高开叉鱼尾裙,有几千万钻石项链衬托的白画意,在他耀眼的光环下也只是个陪衬。
向刘清麦问候好后,白画意点缀了金粉的眼角扫过许在的衣着,似不知情地问道:“在在,你怎么没穿我给你特意挑选的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