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中国各地的行政区划

中国各地的行政区划

 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其行政区划体系复杂而有序。目前,中国实行的是“省、市(地级)、县、乡”四级行政区划体制。截至2020年,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2843个县级行政区和个乡级行政区。以下是对中国各地行政区划的详细介绍:

 一、省级行政区

 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省(23个):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自治区(5个):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直辖市(4个):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特别行政区(2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地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是省级行政区下的二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中国共有333个地级行政区。

 地级市(293个):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广州市、深圳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