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中国各地的行政区划(第3页)

 四、乡级行政区

 乡级行政区是县级行政区下的四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和县辖区。截至2020年,中国共有个乡级行政区。

 街道(8773个):街道是城市的基层行政区划单位,如北京市的朝阳区街道。

 镇(个):镇是农村地区的基层行政区划单位,如江苏省的昆山镇。

 乡(7693个):乡是中国农村的基层行政区划单位,如河南省的兰考乡。

 民族乡(962个):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乡一级行政区划单位,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

 苏木(153个):苏木是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乡级行政区划单位,相当于乡。

 民族苏木(1个):民族苏木是内蒙古自治区内设立的相当于民族乡的行政区划单位。

 县辖区(2个):县辖区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如河南省的新乡县辖区。

 综上所述,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复杂而有序,涵盖了省级、地级、县级和乡级四个层级。每个层级都有其特定的行政区划单位和数量,共同构成了中国庞大的行政区划网络。这一网络不仅体现了中国的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方式,也反映了中国的地域辽阔和人口众多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