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水太深,把握不住,只能以退为进了【二合一(第3页)

 亦或者造成当事人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事业上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诽谤罪。 

 这些情况,很容易达到‘诽谤罪’的标准线。” 

 黎晓莉并没有露出胜利者的笑容,她知道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的。 

 正如她预料,周律师话锋一转:“但目前有一个问题,对方没有明确表示‘g某’就是顾墨。 

 就算是明确表示了,也很难让对方坐牢。 

 因为在实际法律操作中,对于这类娱乐圈的纠纷案件,一般都倾向于调解。 

 只要没有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司法机关通常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双方的和解情况,不会主动介入。 

 更不会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和追究责任。” 

 周律师还举了一个娱乐圈的典型例子。 

 在许多年前,发生了一起女歌手点名道姓造谣一线男歌手打人案。 

 事发后,该男歌手事业一落千丈。 

 哪怕监控视频曝光,证明男歌手没有打人,女歌手也没有因此事坐牢。 

 “若是当事人不寻求和解呢?”黎晓莉有些不死心。 

 周律师摇了摇头:“哪怕不和解,也很难把人送到监狱,顶多就是多索要点赔偿。 

 在这种事情上,社会舆论很容易倾向于‘弱者’,哪怕这个‘弱者’是加害者。 

 更何况这个‘弱者’是个年轻漂亮,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弱女子。 

 你懂我意思吧?” 

 “而我之所以知道她年轻漂亮,是因为网上有人把她的信息公之于众了。 

 这种行为轻则民事侵权,重则刑事犯罪。 

 万一她倒打一耙,顾先生可能就有理说不清了。 

 再如果,对方非要说顾先生侵犯了她,若是顾先生没有证据完全否定的话,就容易成为一笔糊涂账。 

 在娱乐圈里维权,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投入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的成本,远大于索赔的金额。 

 当然,我是希望这官司打下去的。 

 这样既让加害者绳之以法,又让我获得了一笔不菲收入,外加一份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