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保密(第3页)

 遂拿出各种刑侦手段反复审问,俩人不得已承认了强奸未遂的事实,只是不知为何死活不承认是吴冬玲唆使了他们。 

 但也因为“未遂”,陈友栓和王二宝从被拘留三天改成了农场改造三个月。 

 这处罚看起来不重,但在这年代也算是声名扫地,怕是会一辈子都让人戳脊梁骨。 

 王桂兰和吴冬玲则是到镇派出所接受普法教育一星期,相比起那两人,她们这处罚还真是不痛不痒。 

 外人不知内情,还觉得蒋平路有些小题大做了。 

 虽然这样的结果离他们该受的惩罚远远不够,毕竟原主是真的丢了性命。 

 但社会现状如此,苏桐早有心理准备,知道蒋平路在这件事上已经尽力了。 

 和蒋平路同来的还有县革委会的一位干事,给苏桐送上了五十元奖金,锦旗什么的据说会直接送到村里去。 

 这是县里对她见义勇为的奖励,和秦熠说的组织上的那种奖励并不是一回事。 

 奖金原本是要和锦旗一起送到村里再发的,还是听了蒋平路和县公安局同志的建议,上面才决定先把奖金送到苏桐个人手上。 

 苏桐拿着五十元,知道在这个年代这也算得上是一笔钱了。 

 原主就是因为五十元彩礼丢了性命,即便不丢性命大概也会因为五十元而被左右了婚姻,荒唐而隐忍地度过一生。 

 她叹了口气,下午就揣着钱到街上逛了逛。 

 七十年代的县城,没有什么高楼,街道也不宽,行人穿着大多是蓝黑两色,服装款式也大多臃肿而肥大。 

 冬日清冷,常绿植物不多,大多树木伸展着枯枝,一眼看过去,像一幅陈旧而单调的图画。 

 这是一个严肃而灰暗的年代,但也是一个百废俱兴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