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粉丝滤镜真可怕(第2页)
“啊啊啊啊!这破玩意为什么是金属的!想砸两个碗泄愤都不爽啊!”
骂归骂,她手上的动作却越来越快,碗碟在她手里翻飞,洗得锃亮。
——毕竟,再暴躁也得干活,除非她想露宿街头。
其实,这份工作也不算太差。~幻′想-姬? .更/新!最-快.
包吃包住,每周三枚银币,还能躲在厨房里避开追捕。同事们友善,从来不找茬。
——可问题是,谁能爱上班呢?
“啊啊啊!烦死了!”她狠狠摔了下抹布,又认命地捡起来。“算了,接着洗吧……明天再想辞职的事。”
她终于懂了“社畜の日常”:每天都在“我要辞职”和“再忍忍”之间反复横跳。
为了那仨瓜俩枣,哪有不疯的牛马——陆梦瑶的脾气越来越暴躁。
每天12-14小时的洗碗工作,让她逐渐从“勤劳小蜜蜂”进化成“易燃易爆炸的怨气社畜”。
鬼见了她的一身戾气都要虔诚拜三拜。
——唯一的慰藉,就是午饭时间。
因为只有这时候,她才能瘫在厨房角落,一边啃着菌菇饼,一边听阿角、羚禾和赤愫眉飞色舞的讲八卦。
“今天又有什么劲爆消息?”她嚼着饼,两眼放光,活像个蹲在村口嗑瓜子的大妈。
在阿角和羚禾的滔滔不绝中,陆梦瑶敏锐捕捉到了西个关键信息——
1. 煞人没有异能,强者才能变全兽形态。
“我们煞人靠的是体力和矿石开发的本领!”阿角骄傲的拍了拍自己的羊角,“像巢主那样的强者,能完全化作渡鸦形态,而我们普通煞人,只能维持半兽样。”
羚禾也骄傲挺起胸脯,“绯雪大人,实力强大,是雌性们的榜样!她的兽形极美!只是性格有些喜怒无常。”
陆梦瑶默默揉了揉自己耳朵——嗯,还好,至少她也是半兽形态。
至于那个叫绯雪的兔子……
陆梦瑶愤恨咬牙:可恶,就是那个死兔子抓我来的!等我回家了,一定要天天吃麻辣兔头!
2. 这里没有天罚,雌雄平等,但杀人犯法。
“煞人禁止杀煞人,否则……”阿角压低声音,做了个剜眼的动作,“啄刑伺候!”
陆梦瑶挑眉:“啄刑是啥?我没见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