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蜜糖,我之砒霜玫瑰刺
第75章 初恋(第3页)
虽然秦煜城一脸凶相,一看就很不好惹,但混混们有五个人,秦煜城只有一个人。
人数占优绝对优势,混混们当然不怕秦煜城。
“该滚的是你吧?”为首混混嚣张道:“敢坏老子的好事儿,老子今天非弄死你不可!”
于是,包围我的五个混混,有三个冲向了秦煜城,另外两个按着我,怕我逃走。
如果他们五个一起上,也许还有胜算。
可惜,他们分开了。
秦煜城是那种很会打架的男生,他练过拳击,练过格斗,甚至在射击场上练过射击,射击时用的都是真枪。
结果毫无悬念,秦煜城轻轻松松就放倒了三个混混,其中一个,还被他打成了骨折。另外两个怕了,转身跑了,秦煜城嗤笑了一声,骂了句孬种。
他捡起刚才丢在地上的书包,转身准备离开。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过我一眼。
他根本没想救我,他只是嫌我哭得太大声,吵到他了。
“……等……请等一下。”吓傻的我终于回过神来,我用手擦了擦眼泪,然后小跑着追了过去。
秦煜城太凶了,我胆子小,甚至不敢离他太近,我站在他身后,盯着他缠着纱布的胳膊,小声道:“……你……你流血了。”
他胳膊之前应该受过伤,所以缠着纱布,刚才打架的时候,他伤口应该被扯开了,流了血,洁白的纱布渗出血迹来。
后来我才知道,秦煜城胳膊上的伤,是被叶清欢划的。
我那时候,并不知道秦煜城和叶清欢的关系,我也不认识叶清欢,所以我一直觉得,叶清欢是个很坏很坏很坏的女人。
现在想想,人家小两口,很有可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只有我,傻乎乎的心疼了秦煜城好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