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约定(第3页)

 卫辞忍不住对程佑安感慨: 

 “我第一次挣得钱,全花你身上了,我爹娘都没花到呢。” 

 程佑安闻言心中却颇为得意,又追问卫辞: 

 “你的小说到底写的什么内容啊?其实我还挺好奇的。” 

 卫辞的小说写出来以后,死活不愿给程佑安看。 

 扬言程佑安想看将来自己去书店买,好给他增加销量。 

 自从写小说六天就挣了一两后,卫辞就来了兴趣。 

 打算以后没事就写几本,挣点零花钱。 

 既然人家书店掌柜说了,作者的名气越大,看得读者越多,以后他的稿费也越多。 

 卫辞自然是希望将来自己的书能被人争相传看的。 

 所以卫辞才让程佑安自己去买,给他的书增加销量。 

 说是好兄弟,这个时候不帮忙,更待何时。 

 于是卫辞再次叮嘱程佑安: 

 “清风书店,过几天就发售了,到时候别忘了去买,多给我宣传一下。” 

 程佑安有些无奈真不知卫辞到底写的什么,这么对他保密。 

 两人从明月楼出来以后,卫辞又在街边的小摊贩上,买了些绢花,梳子还有烟袋。 

 这些东西是送给他的爷爷,奶奶,以及两个姑姑的。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总要给家里人带点东西回去。 

 买这些东西花的钱是卫辞平时攒的零花钱。 

 自从卫辞开始读书以后,尔雅会时不时的给他零花钱。 

 尔雅前世的父母在她小时候从不给她零花钱? 

 每次她放学的时候,看到同学三五成群的一起去小卖部,都十分羡慕。 

 同学们都知道她爸妈不疼她,也不给她零花钱,所以从来也没人喊她一起去小卖部。 

 这些经历让尔雅一首都非常难过,所以等她有了孩子后,对卫辞尔雅一向大方。 

 哪怕家里再穷,她都不忘常常给卫辞塞零用钱。 

 卫辞不是真正的小孩子,他也没什么嘴馋欲望。 

 因此尔雅给的零用钱他大都存了下来,如今正好拿来给家人买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