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1990海大腹
第127章 品牌(第3页)
这番话让林恩想起了罗斯收买自己后发布的公告、邪恶宗教组织的洗脑、Ck和李维斯的格调高低之争。原来品牌才是这些行为背后的真实逻辑。
“至于竞争,我能告诉你的是——品牌并非产品,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态度、一种样态、一个概念、甚至一整套价值观。就像我告诉耐克:耐克的使命不是贩卖球鞋,而是‘通过运动及舒适感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让‘运动的魔力永垂不朽’;就像拍立得(polaroid)——‘拍立得不是照相机,它是社会的润滑剂’;iBm卖的不是电脑,而是做生意的‘解决之道’。这些活下来的企业贩卖的是一个品牌的精神而非产品本身。毕竟,假如品牌并非产品,就可以是任何东西!就像可口可乐一样,一个品牌,无数不同的产品。顾客并不真正相信各家产品之间有太大的差异,因此品牌必须与顾客建立情感联系,给他们灌输更高级的概念。”
“就像‘高概念电影’?”林恩又想到了杰瑞布鲁克海默,他就是凭借这一套在好莱坞呼风唤雨。
“yes,就是这个意思!你的理解能力很强。”克劳拍了下桌子。
“克劳先生,我能委托你为我的个人品牌打造一套这样的高级概念或者品牌故事吗?”林恩诚挚邀请道。
“当然可以,你很有优势,才16岁已经成为年轻一代的偶像。Link这个名字也棒极了——可以引申为连接万物。不过一个品牌的打造需要漫长的时间,也许好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让理念真正渗入文化的骨髓。这不是拍几支广告就能解决的,你得准备好把‘连接主义’变成一种信仰——而你自己,就是第一个信徒。”克劳捏着桌上的充气服,林恩忽然感觉他也在自己灌输广告公司的高级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