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书童变通房(第2页)

 宋凛向来观察入微。姜弥回来时,他一眼就瞧见了她胳膊肘和膝盖处有摩擦的痕迹。即便是没有出血,肯定也磕着碰着了。 

 他轻轻掀开被子,卷起姜弥的袖子。胳膊肘处果然有一处擦伤,都已经破皮了,周围的肌肤泛着青紫,靠近伤口的位置高高地肿起。^x-i,n?d\x~s+.¨c_o\m′ 

 宋凛拧开盖子,用手指抠出一坨玉白色的药膏,轻轻地涂抹在伤患处。他的动作很轻柔,生怕弄疼她似的。 

 姜弥睡得很沉,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动作,安静地躺着任由他帮忙上药。 

 宋凛处理完了胳膊上的擦伤,又去瞧脚踝和膝盖。脚踝处的伤势不算严重,只有些淤青,抹点药按一按便好。可膝盖的位置比较敏/感,让宋凛有些棘手。 

 他和姜弥虽然同床共枕多日,可到底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还不曾圆房。 

 在确定姜弥的意愿之前,他不能坏了她的名声。 

 宋凛一时之间,陷入了两难。 

 最终,宋凛没有动手,而是问知府夫人借了个婆子过来帮姜弥检查了身上的伤并上了药。 

 婆子起初挺纳闷儿的。 

 这位宋大人对书童未免太关照了些。直到检查完姜弥的身体,婆子才恍然大悟。这所谓的书童居然是女子扮的!难道这姑娘是宋大人的通房? 

 婆子暗暗揣测,回头将这事禀报给了知府夫人。 

 知府夫人听完,忍不住撇了撇嘴。“我就说嘛,男人怎么可能只求着一个女人。越是位高权重的,后院的姬妾就越多。看来,这位少卿大人也不例外!” 

 “还真当他有多正经!” 

 “是啊,出门都还带着通房,可见是离不得女人!”婆子在一旁附和。 

 知府夫人吐槽了几句,忽然来了兴致。“明儿个把那通房叫过来我瞧瞧。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女子,竟然能让不近女色的宋少卿不惜让其扮做书童也要带在身边!” 

 “不过区区一个通房,夫人大可不必将她放在眼里。”婆子说道。 

 “一个通房,的确算不得什么。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日后我儿若是有幸能取代那个傻子嫁给宋凛,他身边的那些莺莺燕燕就得提前提防着。”知府夫人是个懂得未雨绸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