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大明帝国的改革设想(第3页)

 军功将领: 对于那些通过自身战功一步步爬上来的将领,如祖大寿、秦良玉等只要他们表现出绝对的忠诚和卓越的军事能力,便可委以重任,让他们统帅中央直属的开拓军团,负责啃最硬的骨头,攻占最具战略价值的要地。他们的晋升和财富,将完全依赖于他们在战场上获取的军功。

 富商巨贾: 允许那些在“献产”中表现良好、且拥有强大商业网络的富商,组建得到官方许可的“武装商团”,配合开拓军团进行新占领区的资源开发、贸易路线的建立与维护。朝廷将授予他们在新开拓地区数年至十数年不等的“商业特许权”,让他们也能在帝国的扩张中分一杯羹,从而将商人的逐利本性也纳入到为帝国服务的轨道上来。

 为了最大限度地激励所有参与到这场“开疆拓土”盛宴中的人,朱由检又开始构思《开疆拓土赏格条例》与《军功授田条例》的具体细节。

 他决定,要建立一套清晰、量化、且极具诱惑力的军功奖赏体系。 无论是斩获敌酋首级、攻破城池、俘获敌军、开拓土地、发现重要矿藏、建立新的安全商路、降服外族部落、还是在新占领区推广华夏教化、兴办学堂、清查户口、增加税赋……所有这些行为,都将被赋予明确的“功勋值”。

 这些“功勋值”积累到一定程度,便可以用来在新开拓区兑换土地、金银财物、战俘奴隶、以及从列兵到各级军官、乃至从最低级的“士”到“男、子、伯、侯、公”的各级军功勋爵!他要让每一个为帝国流血流汗的将士,都能看到明确的上升通道和丰厚的回报!

 至于战利品与新拓土地的分配,则将采取一种“梯度分成”与“功绩加成”相结合的机制。 例如,在战略物资方面,中央必须提取大头,以确保核心资源的掌控。而在土地和人口方面,则根据开拓军团的性质,宗室开拓军团可多分润一些,开拓贵族次之,中央直属军团再次之和实际功绩进行分配。

 在新开拓区稳定后的持续税收收益方面,也将采取初期地方多留、中央少取,中期对半分,成熟期中央多取、地方少留的梯度上缴制度,既要保证开拓者的初期积极性,又要确保中央财政的长远收益。

 若有超额完成开拓目标,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发现特大矿藏等特殊贡献者,还可获得一次性的巨额赏赐、临时提高分成比例、爵位晋升、甚至是一小块“永久免税采邑地”等特殊待遇。

 而国内那些通过查抄叛逆和“献产”获得的土地,则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建立更多的皇庄和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军屯,确保京畿和核心区域的粮食供应与兵员基础;二是用来赏赐“神武军”的功勋将士和朝中那些绝对忠诚的核心大臣(同伴),用土地将他们与皇权更紧密地捆绑;三是留出一部分作为“预备功勋田”,用来激励国内普通的军民,鼓励他们参与到守边、屯垦、以及支援帝国扩张的各项事业中来。

 他知道,这套以军功为核心、以利益为驱动、以扩张为目标的制度,一旦推行,必将彻底改变大明朝数百年来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结构。它充满了血腥与狼性,但也可能……是这垂死帝国唯一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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