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再等一天,应该就能回来了!(第2页)

 “这个太烫了,你俩别急着吃,稍微晾一会儿。”

 章氏急忙叮嘱道,她不担心沈君珩,而是担心野子。

 这孩子跟狼群生活了这么多年,对生活常识一无所知,还听不懂话。

 之前就被烫着过舌头,所以现在每次吃烫的东西,章氏都会特意叮嘱一句。

 好在野子这孩子虽然听不懂也不会说话,但却并不笨。

 跟秦家人生活的这段时间,已经让他能明白许多别人说话的意思了。

 章氏说着,还从盆里夹出来两块大骨头,放在旁边晾了一会儿,便先分给两个孩子让他们啃起来。

 野子一看到大骨头,眼睛都亮了。

 这是他最喜欢的了。

 他一把抓过来就开始啃。

 沈君珩可没有他那么狂野,吃起东西来也很是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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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氏看着这两个性格和习惯都截然不同的孩子,忍不住想笑。

 他俩之前起过好几次冲突,经过大人的调解,如今总算能和平共处了。

 沈君珩平时要跟着爷爷读书识字,这个时候都是野子陪在参参身边。

 而一到沈君珩有空过来陪着参参,教参参说话,给她背诗听的时候,野子通常就自己找个地方,缩成一团睡觉去了。

 此时在桌上吃饭,两个人也是一边儿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样子。

 秦仕谦轻轻吹着碗里的汤,把嘴凑近碗边,吸溜着喝了一口。

 浓稠的骨汤做底,酸菜又恰到好处地起到了解腻的作用。

 一口热乎乎的汤喝下去,从嘴里直接熨帖到人的胃里。

 秦仕谦咽下口中的汤,感慨一声:“难怪这边的人一到冬天家家都腌酸菜,这也太好喝了吧!”

 他说着又夹了一筷子酸菜。

 被切得细细的酸菜丝,吃在嘴里还有点儿脆脆的。

 这种酸味跟醋的酸味不同,是一种清爽发酵后的酸,吃起来格外开胃。

 章氏也试着喝了一口,她不像秦仕谦那么夸张,但也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秦仕谦紧接着又吃了盆里的五花肉片和血肠。

 五花肉被切的很薄,吃起来一点儿都不腻。

 血肠更是口感细嫩,有种在吃豆腐的感觉。

 章氏尝了尝血肠,发现自己很是喜欢,接连吃了好几块,却丝毫没碰旁边的五花肉。

 “彤云,你怎么不吃肉呢?”秦仕谦说着就夹了两片肉放在章氏的碗里。

 “这五花肉看着有点儿太肥了吧?”章氏一脸为难。

 主要是这五花肉是白水煮出来,切片再放进酸菜锅里的。

 看起来粉粉白白的,乍一看跟一整片肥肉似的。

 对章氏来说,若是红烧出来的五花肉,浓油赤酱的,估计会更诱人,吃起来也没那么有负担。

 但还不等秦仕谦说话,章氏自己就先摇摇头道:“我可真是飘了,如今在这边能吃到肉都很好了,我还搁这儿挑三拣四呢!”

 她说罢就夹起一片五花肉塞进了嘴里。

 “诶……”秦仕谦还没来得及阻止,只好看着她吃了下去,“你要是不爱吃就给我呗,何必非要逼自己吃呢!

 “爹和我都能出去打猎,咱家现在也不缺肉吃。

 “娘今天还说了,等明年咱家也养鸡养猪,到时候不但有鸡蛋吃,过年也有猪肉吃。

 “所以你爱吃啥就吃啥,没必要勉强自己。”

 但章氏吃了一片五花肉,却并没有想象中的腻歪。

 她想了想说:“味道还不错,跟我想象中不太一样。

 “我觉得,若是能有点儿京城涮锅子的蘸料,应该能更好吃!”

 “那还不简单,我去给你调一碗。”

 秦仕谦说着起身直奔灶间,不多时便端着一碗调好的蘸料回来了。

 他夹起一片五花肉,在蘸料里滚了一圈之后直接喂进章氏的嘴里。

 “怎么样?”

 “好吃!就是这个味儿!”

 章氏惊喜地睁大了眼睛,没想到在松江村,居然也吃到了当初在京城家里经常吃的味道。

 但是她嚼着嚼着就红了眼圈儿,紧接着眼泪就落了下来。

 秦仕谦顿时慌了手脚,在自己身上到处乱摸,然后才想起来自己根本没带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