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第2页)
虽然赵东民是自已父亲的老部下,两个人私下里关系很好,口这是在办公室,沈飞自然保持着对这位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足够的尊重。
并不是他如何尊重赵东民,而是尊重权力。
这一点,赵东民也是心知肚明的。
此时此刻听到沈青云的话,他也陷入了沉默当中。
他知道沈青云为什么这么问自已,因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十四周岁一下的末成年人犯罪,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换句话说,就算知道了凶手是谁,可警察依旧掌他们没有任何办法。
这个事情,确实有点麻烦。”赵东民沉默了半响,露出一抹无奈的表情:“我明白你的心情,但法律规定如此,找在也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阿。”
“法律就一定是对的么?”
沈青云却看向赵东民,缓缓说道:“法律的制定有看不同时代的因素,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可问题在于,如果有人借看自已末成年人的身份作恶呢?”
“被杀害的小女孩,同样是未成年。
如果我们因为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而放过那几个畜生,仅仅用送进少管所劳教几年作为惩罚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法律是为了保护坏人而设立的??”
伴随看沈青云的话,赵东民的表情也愈发难看。
许久之后,他看向沈青云道:“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他知道,沈青云不是冲看自己已才这么激动的,这家伙心里面肯定已经有想法了。
“我打算曝光这件事。”
对赵东民,沈青云自然没打算隐满,他直接说道:“这个案子很有典型意义,我觉得完全可以让媒体厂泛报道,我行口以向省委,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检察院进行反馈,让他价们对整个案子给出司法解释。”
虽然法律存在漏洞,但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一个案子的案情实在很恶劣,最高法有权给出司法解释,进行追诉。
沈青云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他不能让那个十三岁的女孩子死不膜目,她也是未成年人,凭什么不能被法律保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自古以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任何人能够做了环事还不被法律所审判。
这就是沈青云的原则问题。
赵东民看看沈青云平静的脸,久久不语,他还真没想的,沈青云一个出身高干家庭的年轻人,竟然有这样的想法。
公平、公正这种事情,在很多人眼中看来,已经变成了一个笑话,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公平不公正。
“你要明白,一旦你这么做了,你要承受很大压力的。”
看看沈青云,赵东民忽然说道。
毕竟沈青云的行为,注定会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尤其是如今有些所谓的圣母、爱心人士,他们会觉得,沈青云这种做法,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这年头,谁没有压力呢?”
沈青云却平静的说道:“更何况,如果我不这么做,我怕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做墨梦。”
这是他的心里话。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果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沈青云觉得自己没法面对国徽、警徽,没法说自己是个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