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赶山打猎娶女知青梅菜干扣肉
第592章 老林同志打扮起来,指定风度翩翩(第2页)
反倒是刘金凤,憨憨傻傻的,却一股脑的全挂在了自己的身上。
林程远又不是什么铁石心肠,世情锤炼之下,如何不明白,但凡从自己这得不到应有的回应,刘金凤会是个什么下场。
来京城之前,林程远思虑良久。
他把机缘巧合之下,虎妞促成的这一切,当成了女儿的好意。
没那么多虚头巴脑的东西,好日子谁都乐意过。
京城有便利的生活条件,有和陕北乡下相比天差地别的物质层次。
如果可以,林程远自然也是乐意生活在京城的。
可要是为了留在京城,让他抛弃刘金凤,那林程远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好在女儿初见面,就对刘金凤态度不错。
至于说接纳之类的话,林程远自然是不信的。
什么事情都是有个过程,只要女儿不嫌弃就好。
一桌子菜,当真让所有人都大饱口福。
刘金凤一开始还处处拘谨,可她也不是什么有城府的人。
早年间也没少遭罪,自打舍出脸面豁出命,硬是要跟了林程远之后,才觉得活了几天人样子。
非要这么说,其实也不对。
在家里当闺女,不曾嫁人那会,倒也轻松。
那时候虽然日子比眼下还要苦的多,可更多的是物质方面的。
家里爹娘和哥哥们都心疼自己,倒是没让受过什么委屈。
可自打嫁给了那个畜生……
还好还好,那人喝酒死了,要不然,自己个儿也没法嫁给老林不是?
嫂子说的话,果真没有错。
城里人都吃香喝辣,更别提京城里头了。
老林的女儿又是个好性子,估摸着今后能相处的来。
刘金凤倒是没想过要留在京城。
在她看来,跟着林程远来京城一趟,涨涨见识,顶好了。
事实上,来之前要是跟刘金凤说,这趟来了京城就不走了,她真不一定敢跟着。
乡下农村,说是见识不广,可有些事情却是传播的很快。
比如,某某死了老婆又娶一个,结果被他闺女生生给磋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