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得加钱!(第3页)
休息间内。
“陈先生,夏女士,请容许我再次向你们致以诚挚的歉意。”
店长在休息间又向二人深深鞠了一躬,再次道歉。
然后她深思熟虑一番后,给出了赔偿方案。
“虽然我们不希望这种事发生,但事情发生了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绝不推辞。”
“按照消费者权益法,假一赔三,我们将退还您84000元的损失,并赔偿您84000*3,也就是25.2万元。”
“最后为了弥补给您带来不好的购物体验,我们店给您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费,希望这件事就止于店里。”
店长将她的想法说了出来,看向陈末和夏诗情二人:“不知二位觉得如何?”
她目光主要还是在陈末身上,因为这个包是陈末买的。
夏诗情眨了眨眼眸,没有说话。
买到假货的是陈末,她没资格发表意见,一切都由陈末做主。
闻言,陈末摸了摸下巴,认真思索了一下。
这店长的态度他还是挺满意的,没有推脱没有狡辩。
他能看到对方的诚意,是想认真解决这件事的。
那他自然也不会咄咄逼人,狮子大开口之类的。
但该要的还是得要的,他又不是圣母,你态度好道个歉就完事了?
那是不可能的事。
给出的赔偿方案也还不错,最基本的假一赔三不用说,还另外给了20万的精神损失费。
“什么精神损失费,就是封口费。”
陈末心中笑了笑,他清楚这个所谓的精神损失费真正意思是什么。
要不然对方也不会在后面加一句,希望这件事止于店里了。
就是希望他拿了这笔钱之后,就不要在外面宣传这件事。
但是,这个方案不能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都是需要谈的。
他相信对方绝对还有预算,等着他去谈。
先开一个稍微低一点的价,然后等对方往上加。
最终己方的预算与对方的要求达成一致,谈判完成。
都是老套路了。
“我觉得这种恶劣的事件,公众有知道的权利。”
陈末没有说钱的事,只是随意的说了一句。
他没有提钱的事。
但这句话的意思在店长听来就三个大字。
得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