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新浪博客2009.3.23-2009.5.5(第3页)
不希望再有人买到劣质的东西上当受骗了,这令我感到伤心,虽然也就是二三十块钱的小钱,但毕竟吃亏的人是因为喜欢我才吃的亏,这让我过意不去。其实平时我是不喜欢解释的人,网上的乱七八糟的关于我的新闻我永远不会去解释,都见鬼去,但是这件事关系到他人的实际利益,所以我必须在得知这事以后进行说明。
还有的人学我的签名,在淘宝卖亲笔签名照或者卖......亲笔签名的盗版cd。虽然学的不太像,但卖的还挺好的,价格更是离谱,这比音像店卖的盗版碟更加雷人。
另外,网上的音像城也一样,比如卓越网也在卖我的盗版,不知道他们是知假售假还是不知情:
我不知道如果消费者现在就上这个网去买一张盗版,然后可以不可以找他们假一罚十?如果答案是可以,那离真正拿到赔付又有多远的路要走?有多少人有这个精力去较真?
对于人民精神财产的保护应该加强了,否则有很多像我这种没什么物质财产的人连最后一点精神自留地也被强盗占据了。不是每个人都有财力和精力去打官司的,何况就算打官司成功也已经是事后的补救了,就和杀了人偿命一样,伤害也已经造成过了。怎么样防,比怎么样治更重要。那些文化蛀虫们靠着别人的精神劳动成果谋取着本不该属于自己的财富,不知道良心何在。
相关的事情已委托律师去处理了。
最后,祝盗版者们被人民的警察叔叔抓到......别等到一千年以后,世上早已没有我。
附盗版鉴赏:
左边的貌似还可以,可惜,正版的是没有玻璃纸的,因为当时印制的时候就全部为了签名做好了准备…
右边的签名不像话,像是汗高,直接写刘邦得了。
这个别具创意,重新整了个封面,而且还写着:黑胶Cd。
还是刘邦的那版签名,并且光碟上也有,看来这个签名很受青睐。内页居然用了张我多年前的自拍。
这个是淘宝上看到的,“许”已经写入化境,大概是喝醉的时候写的。
使用了富丽堂皇的金笔,和图片色调融为一体,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