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新浪博客2009.8.13-2009.10.14(第3页)
我早说过的,我写讴歌歌不是为了别人,更不会为了听众的耳朵就冤屈了自己的创作本意。一切都得让我自己乐意先。如果你刚好喜欢听我的,那说明我们有点缘——记住,这只是一种巧合,人生不过就是很多场巧合拼凑成的。——不喜欢也没什么,唱歌的人多了去了,爱听谁听谁呗。(话说我改别人的词,也纯粹是自己的乐趣以及对生活压力的释放,对于来看我作品的评价,有心情就看看别人的批评,反正也懒的改,就像方文山的词那么好,我还是会很不屑,纵然心理崇拜,还是会说反话;韩寒说:不必在乎别人对你作品的目光,因为再好的东西都有人会鄙视的......所以发现共同点还是有很多的)
听两个朋友聊天,他们出现的对话。
谈过几次恋爱?
我一丝不苟三次。你呢。
我正正规规的,四次吧。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头。仿佛爱与不爱之前还可以存在一个中间状况。就是不一丝不苟的爱,不正式的爱。——那能算爱吗?那些以及你们以这类状况恋爱过的人,当时是否知道,自己在若干时间以后会被曾牵着手的你们从爱的回忆里不知不觉的删去。
他们一概模糊了脸孔。经历了伤痛之后,此刻肯定是已经学会用那种中间状况游刃有余的顽耍着别人的感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各人的感情都起头有了目的,为了恋爱而恋爱......纵然没有感觉的两人,依旧抱着早晚能培养出感觉的心思去恋爱,最后投了很多的资金后,发现爱情破碎的好容易......唉......感情的事,逃避逃避)
物是人非的时候,回忆就会显示它可爱而又残忍的一面。虽然生活中的事一件接着一件,欢畅的,莫名的,卑劣的,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记忆总是会自动筛选出某些事,供我在日后抚摩把玩,这些事,被叫做典故。最近发生了一些事,直接触发我记忆的阀门,典故如洪水一般涌出,让我在这样的转凉时节,有些木然。然而事物的变化往往呈现黑色诙谐的轨迹,带来伤感的,往往是曾让人欢欣鼓动的。身在异地的时候,时而开怀。但总的基调是个忧伤。一些动人片段,就像车途中的路边风景,一幕幕急剧的后退,还没赶得及看清楚,已经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