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张伟的诉讼策略,死道友不死贫道(第3页)

 即便不能彻底让合议庭采纳这样的猜测,但只要在他们心里埋下这个怀疑的种子,让他们意识到有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对减刑也是有帮助的。 

 张伟的这一策略,虽然没什么高深之处,却简单有效。 

 “反对!” 

 张伟话音刚落,公诉人的反对便如期而至。 

 赵凯旋站起身,高声道: 

 “反对辩护人在没有实证的前提下,针对本案被害人做出恶意性猜测!” 

 张伟立刻反击:“虽无实证,但这是基于既定事实做出的合理推测!我们确实需要考虑到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赵凯旋针锋相对:“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 

 “民事诉讼才可能会采用高度盖然性原则,刑事诉讼,只看证据!” 

 “没有证据,等于并非事实!” 

 “反对辩护人无端恶意揣测!” 

 张伟还想争取一下,便听到“咚”的一声,陈忠汉敲响法槌,沉声道:“反对有效,辩护人,请拿出证据支持你的观点。” 

 张伟无奈道:“我并无证据。” 

 陈忠汉道:“既如此,便不要再提此事。” 

 “好吧” 

 张伟很是无奈。 

 却也没有办法。 

 本身这一招,就算是另辟蹊径。 

 能奏效固然好。 

 可是被公诉人驳倒,也在意料之内。 

 毕竟,这一切确实只是推测,没有丝毫证据。 

 不过张伟并不气馁。 

 这一回合他失利了,还有下一回合! 

 张伟重整旗鼓,这次,他调转枪头,转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审判长,审判员,在曝光被害人身份隐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中,我方当事人只是从犯!” 

 “首先,这一切的最初提出者,是本案2号被告人陈晶晶,我方当事人完全是受其怂恿教唆,才犯下大错铸成大祸。” 

 “其次,曝光信息也是基于2号被告人的粉丝量和热度,才得以广泛传播,扩大影响。” 

 “因此我认为,在本犯罪行为中,我方当事人只是从犯,2号被告人才是主犯!” 

 张伟直接来了个“死道友不死贫道”。 

 将这口大黑锅,甩到了此刻尚未出庭,仍在候审室等候的2号被告人陈晶晶身上。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张伟的声音在审判庭内响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