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你让我不爽,那你也别想顺心

 前面已经提到过了。 

 法律援助律师基本分为两种。 

 一种是执业律师,平时在各律所职业,接案子,但有时候也会按照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的要求,给指定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又或者,自愿做法律援助。 

 比如上个案子里,张伟就是受到法院的邀请给那些诽谤案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还有一种就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或许无法跟执业律师比,但提供法律援助还是没问题的。 

 但不管是那种法援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收钱。 

 而不收钱,就意味着在用心程度上,很难保证。 

 这也是人之常情。 

 同样是工作,有钱拿和义务劳动,那感受能一样么? 

 更别提,如果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的话,本身能力就有限,即便是想尽职尽责,也很难发挥足够的作用。 

 总而言之一句话。 

 法律援助律师基本上是比不过常规执业律师的。 

 因此,几乎没有人会选择法援律师,除非没钱。 

 是的,法律援助服务,本身就是主要面向经济条件有限的被告人,他们请不起律师,或者舍不得掏钱请律师,那么就能申请法律援助。 

 但凡自己有钱,谁会请不花钱的来啊? 

 马春香显然就是舍不得给小叔子赵瑞武花钱,所以就只是给自己和赵瑞文请了律师,至于赵瑞武,她打算给他申请法律援助。 

 不要钱的那种。 

 对于马春香的这点小心思,张伟看破不说破。 

 反正跟他也没啥关系。 

 他只需要为自己的当事人负责就行。 

 至于赵瑞武 

 说白了,他是死是活的,跟张伟有什么关系? 

 张伟自然也不会在这件事儿上多嘴。 

 不过给赵瑞文推荐一个律师,倒是没问题。 

 这相当于给同事介绍案子。 

 今天你给同事介绍案子,明天同事就可能给你介绍案子。 

 礼尚往来,人情世故。 

 另一边。 

 林北本来挺开心的,案子这么快就到了法院,而且法院排期开庭也很快。 

 可还没等他高兴起来,房东的消息到了。 

 “林北!你不是说很快就搬吗?现在搬走了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