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不是,你来真的啊?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是一个容易让人忽视,但其实非常严重的罪名。 

 因为这个罪名“上限”很高! 

 危害公共安全,就意味着,这条罪名侵犯的很可能不是单一个体,而是众多个体! 

 比如纵火烧楼,井水投毒,闹市区传播病原体等等,都可能造成极大伤亡和损失。 

 这些行为,都算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所以刑法对这一罪名的量刑也是极重的。 

 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话,量刑可能是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都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比这条罪名,高空抛物罪就要“轻”得多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瞧瞧,一年以下 

 而且这次的行为还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即便真的抓到这个抛物者了,真的告上法庭了,也罪名成立了,可最后判刑下来,估摸着也就是个拘役或者管制,甚至连拘役和管制都没有,最后只罚点钱了事儿。 

 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后两者很好区分。 

 但前三者,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区别。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刑期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可达25年。 

 除了年限不同之外,这三者的执行方式以及适用范围,也有差别。 

 在执行方式上, 

 管制主要是通过限制罪犯的部分自由,同时实施社区矫正措施来实现; 

 而拘役则是通过短暂地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将其拘禁在附近地点并强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