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锁定嫌疑人!

 林北从物业管家小陈的手里拿到部分6号楼1单元业主提供的自证证据之后,没有耽搁,直接便带着材料,跟罗大状一起,去了趟滨江区法院。 

 案件出现新的情况,自然是要跟法院沟通协调一下的。 

 而法院得知了这一情况之后,当即表示会进行调查核实。 

 虽然那些业主们提供的证据材料都说得很真,又是证据又是证人的。 

 但还是那句话,法院一切看证据。 

 而且,这个证据得确保是真的。 

 万一有人伪造证据糊弄事儿呢? 

 万一有业主相互串通互相做伪证呢? 

 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所以,调查核实是必要的。 

 而且,法院最根本的职能或者说责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 

 起诉并不是目的。 

 只是手段。 

 而且是最后的手段。 

 但凡能通过起诉之外的方式解决矛盾,维护稳定,那自然是更好的。 

 就像现在,既然这么多业主都积极自证,法院于情于理于法,都要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实,那么自然就会将这些业主排除在被告人名单之外。 

 没道理非得把人送上法庭。 

 关于这一点,林北也是这么想的。 

 他起诉整栋楼,也不是为了起诉而起诉,起诉只是方法,只是手段,只是途径。 

 目的,还是为了找出那个该死的抛物者。 

 现在众多业主自证清白,其实对于林北来说,是有好处的,毕竟,嫌疑人的范围在进一步缩小。 

 林北和法官沟通之后,达成共识。 

 法官立刻联系康华街道派出所,让其针对这些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老李带队,前往左岸香泉进行了解。 

 这次他刚来到第一户人家,就感觉到跟上次明显不同的待遇。 

 上次来走访调查的时候,大多数业主并不十分配合,甚至有点抗拒。 

 觉得警察小题大做,或者说觉得自己被打扰了。 

 但这次,业主们一个比一个配合。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有啥说啥,问啥答啥。 

 而且还都提前准备好了必要的材料。 

 警察一到,立刻双手封赏。 

 态度别说有多好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调查效率自然也是非常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