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刑事拘留通知书

 这讯问的最大难点,就是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而只要突破了,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就好比堤坝,一旦决堤,势不可挡。 

 因此, 

 被撬开心理防线之后,李东强也就不再顾左右而言他,彻底慌了神,老李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倒是挺老实的。 

 讯问非常顺利。 

 当天下午,指纹对比结果,也出来了。 

 在啤酒瓶和花盆上提取到的质问,跟李东强的质问完美匹配。 

 除此之外, 

 警方技术人员还在李东强家里的阳台上、窗框上,发现了作案工具(啤酒瓶和花盆)的相关痕迹,进行痕检之后,也可以侧面印证啤酒瓶和花盆就是从李东强家的阳台扔下去的。 

 这下,口供有了,证据也充分了。 

 事实清楚,证据明确。 

 案件非常顺利地侦查终结。 

 如果是公诉案,这会儿应该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审查起诉。 

 但这个案子比较特殊,派出所先已经做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后来是由被害人去法院自行提起了刑事自诉。 

 所以派出所侦查终结之后,直接跟法院对接,告知了一些情况。 

 至于李东强,则被丢进看守所。 

 看守所,属于刑事羁押机关。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而设立,在看守所里关押的人,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已经被判了刑,但本身判得不长,或者经过一系列的流程手续之后,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另一种,则是被逮捕或者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李东强显然属于后者。 

 把他送进看守所,便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或者干扰司法程序。 

 而看守所内部的管理其实是非常严格的,有很多规矩和制度。 

 早上六点,起床洗漱,整理内务。 

 六点半,排队点名,然后吃早饭,饭后打扫卫生。 

 八点,静坐思过,学习监规。 

 静坐也有着严格的规范动作,必须得盘着腿,短时间还好,时间一长,绝对非常的酸爽。 

 从八点开始,一直静坐到中午吃饭。 

 在这期间,只有很短的休息时间。 

 吃过饭之后,下午,继续静坐。 

 晚上,饭后可以看法制节目。 

 这要是搁平时,法制节目没几个人能看得进去,可在看守所里,这几乎算得上是唯一的“娱乐活动”,被羁押人员都还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