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你管这叫言论自由?(第3页)

 换做其他人,如果被楼上噪音骚扰了,顶多顶多能做的最激烈的反击,也不过是买震楼器,或者骨传导音响之类的东西,在自己家里跟楼上进行对抗。 

 但是由于地理位置的天然劣势,这么做,输多赢少。 

 而且在反击楼上的时候,自己家里也必然会承受自己制造的噪音。 

 因此只能算是被逼无奈之下的选择。 

 绝对算不上高明之举。 

 可这次的事件当中,楼下可不光是在自己家里反击楼上。 

 竟然,还将楼上的隔壁,以及楼上的楼上,都租了下来。 

 从三个方向,同时向楼上发起噪音攻势。 

 这绝对不是1+1+1=3的效果。 

 而是1+1+1>>3! 

 能想到这种法子,并且还真的付诸行动,这绝对不是一般人。 

 原本张伟还挺诧异,竟然有人能做到这一步。 

 现在一看, 

 原来是林北啊。 

 那就合理了。 

 这确实符合林北的行事作风。 

 这一家子,招惹谁不好,偏偏招惹林北…… 

 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找死! 

 …… 

 就在张伟内心思绪闪烁的时候,老李沉声开口了:“言论自由,不代表就可以在网络上胡乱说话。”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络上乱说话,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老李背着手,凝目注视着杜美兰,声音低沉道:“本来你们三个拍视频颠倒黑白,煽动是非,造谣传谣,就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不过看在你们并未透露具体的身份信息,所以倒也算不上性质特别严重。” 

 “可你竟然在评论区里,公然曝光对方的身份信息,导致对方遭受到网暴,这就涉嫌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这是刑事犯罪!”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老李摇了摇头,拿看待智障一般的眼神看着杜美兰,“你还觉得你做对了?你觉得这叫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时代的进步,是社会的发展。 

 但言论自由绝对不能等同于,可以毫无顾忌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以不顾后果地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触犯法律红线,那就不叫言论自由。 

 那特么叫傻逼作死。 

 显然,杜美兰就是这样的傻逼。 

 大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