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扔进来。

铁画银钩。

 仙露明珠。

 还有一种蚕头燕尾的艺术味道。

 岳晨悄悄取出那封‘岳晨出城’的藏头诗,进行对照。

 这首藏头诗的字迹,远没有知梦现在写的漂亮。

 显然,写藏头诗者,另有其人。

 当然,也并不能因此就打消他对知梦的怀疑。

 叫人代笔也不是不可以。

 “不知道岳公子喜欢吗?”

 知梦羞涩地问道。

 “喜欢,非常喜欢。”

 岳晨想赞美一下这字,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词。

 “这首带着知梦二字的诗,今天就赠与岳公子了。”

 知梦笑盈盈道。

 对她来说,只要岳晨喜欢,就是对她最好的夸赞。

 “谢了。”

 岳晨接到手里,虽然不太懂书法,但是总体感觉非常好。

 拿到后世,估计能卖不少钱。

 “公子能否也回赠给我一首?”

 知梦突然问道。

 “我是个粗人,就不献丑了。”

 岳晨急忙拒绝。

 他写的毛笔字就像鸡爪子挠的一样,实在是拿不出手。

 “岳公子,你就莫要谦虚了。”

 知梦笑盈盈道。

 “我就是个粗人,不会写诗。”

 岳晨再次拒绝,真的不想丢人现眼。

 古人讲究字如其人,他的写的那么丑,肯定会被知梦鄙视。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池月下逢。这是公子在朝常之上写给喜乐公主的情诗吧!公子有此才华,怎么是个粗人呢?”

 知梦满怀期待地看着岳晨,特别想让岳晨也为自己写上一首。

 要是也能写出云想衣裳花想容这样的好诗,岳晨叫她干什么,她都愿意。

 “咳,那个,我该走了。”

 岳晨尴尬地起身告辞。

 “岳公子,天色尚早呢。”

 知梦急忙挽留。

 “我还有事,真的要走了。”

 岳晨转身就向外走去。

 真的不想丢人。

 再加上知梦一笑一颦都太迷人了。

 要是再不走,他就要被知梦的美貌与才华给沦陷了。

 这个女人从头到脚都诱人无比,散发着一种熟透的气息和甜美的味道,甜得让人恨不得一口吞下去。

 他怕自己克制不住,一头拜服在她的白纱裙下。

 “公子。”

 知梦突然抓住岳晨的手:“人家要诗,好想要公子写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