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市场反应(第2页)

 佘信恍然大悟,拍掌道:“正是如此!难免让人觉得本末倒置。”

 吴巨点头附和:“不仅如此,原着与衍生作品的情节难免会有重合之处,同时推广可能会导致听众弄混故事线索。”

 “我明白了!”佘信点头。

 “你可以先跟《牛魔王传》的作者签订买断协议,告诉对方青石苑已接受他的作品,《铸剑记》也是。”吴巨说。

 佘信好奇地问:“买断协议是什么?”

 吴巨愣了一下,意识到这个词可能对佘信比较陌生:“你听说过最近实施的《着作权法》吗?”

 “略有耳闻。”佘信点头。

 “我在着作权法里明确了作品的多种权利,比如翻译权、改编权以及周边产品开发权。这些权利在作品完成后自然归作者所有。其中音频改编权对我们青石苑特别重要。”吴巨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递给佘信,这是前几天李斯修订后的《着作权法》。

 第462章 产业链

 吴巨解释说:“简单来说,我们说书就是在改编原着,买断协议则是支付作者一笔费用,获得改编权的独家授权。”

 佘信思考后点头:“属下明白了。”

 吴巨点头:“这事你派个人去跟作者谈,清楚说明各项条款及利弊。”

 “好的。”佘信点头,随即问,“买断费用是多少?”

 吴巨低头沉思。

 靠《西游记》的收入,吴巨已获利百万贯以上,但这两本书不能与《西游记》相比。

 那么……

 “如果能买断,给十万贯;若不行,就只给五万。”吴巨说。

 佘信点头又问:“如果不签怎么办?”

 “不签?”吴巨扬眉,随后摇头:

 “通常不会不签,毕竟我们是秦国有能力做改编的唯一产业,哪个作者不想自己的作品取得好成绩?

 我们有信誉,能让更多人看到他的作品,而且给出的报酬也很丰厚。

 像《西游记之牛魔王传》和《铸剑记》,版权费就有十万贯,足以让普通人衣食无忧,更何况这只是授权费,还未算票房分成。试问,谁会拒绝这样的条件呢?”

 小主,

 佘信点头后半开玩笑地说:“要是我能写出小说,肯定第一个签约,别说十万贯,就算一万贯我也愿意。”

 吴巨赞同地点点头,随即道:“而且我们可以考虑出版实体书……等等,实体书?”

 吴巨突然停住,陷入沉思。

 看到吴巨沉默,佘信小心翼翼地问:“吴兄,发生什么事了?”

 吴巨摸了摸下巴,缓缓开口:“没什么,只是忽然想到个有趣的想法……”

 “走吧!”吴巨突然站起来。

 见吴巨如此果断,佘信立刻跟着站起:“去哪里?”

 “去大秦书斋,找曾未央讨论这件事。”吴巨说。

 十分钟后,吴巨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曾未央和佘信坐在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