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沈娇娇

 桃源居有三层楼高,外观看着很是豪华,此时已经接近晌午,来往的食客很多。 

 叶秋漓见状,漫步走到桃源居的大门,门口的小二看见叶秋漓,热情地招呼。 

 “姑娘,里面请,是过来吃饭的吗?” 

 小二没有因为叶秋漓穿着朴素而轻视她,而是对待每一个进门的顾客都是笑脸相迎。 

 叶秋漓对这个酒楼又多了几分好感。 

 “小二哥,我不是过来吃饭的,我这里有一些野味儿,想问问你们酒楼收吗?” 

 叶秋漓说完就把背篓放下来,掀开上面的棉布,露出下面的几只野兔子。 

 小二见状也拿不定主意,不过叶秋漓从小二的眼里看出了惊讶。 

 看来是有戏。 

 这里毕竟是京城,很多富贵人家都喜欢吃野味儿换换口味。 

 “姑娘里面请,您先稍坐一会儿,我去叫掌柜的。” 

 叶秋漓微笑点头,“好。” 

 看来野味儿不管在什么时代,都是很受人喜爱的。 

 很快,一个中年男人笑呵呵地快步过来。 

 “你就是那个要卖野味儿的姑娘?” 

 身后的小二小跑着上前介绍,“姑娘,这是我们桃源居的刘掌柜。” 

 刘掌柜看着也就三十出头,圆圆的肚子,笑起来憨厚的模样,看着还怪可爱的。 

 叶秋漓笑着自我介绍,“刘掌柜您好,我这野兔你收吗?” 

 刘掌柜伸头往背篓里看了看,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收的收的,这兔子个头还挺大,就按一只一辆银子吧。” 

 叶秋漓大致算了一下,一只兔子毛重有四五斤左右,除去皮毛和内脏,估计也就四斤出头。 

 这样算下来,比猪肉贵多了。 

 她爽朗一笑,“可以,没问题,刘掌柜,你们除了收野兔,还收其他的野味儿吗?” 

 叶秋漓今天之所以只拿出野兔,就是想过来了解一下行情。 

 现在看来,京城果然是不一样的。 

 就连他们这样的小镇,酒楼都比阳平县的酒楼看起来高档。 

 刘掌柜闻言,疑惑地问:“收啊,你们家是打猎为生的吗?” 

 叶秋漓笑着回应,“嗯,我爹和三个哥哥经常去山里打猎,要不是他们今天没时间过来,也不会让我一个人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