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带着夫君从修仙界回来小说迷写小说
第477章 让戒指亮个相(第2页)
“好,中午我打包,咱们在家吃。”
另一边,温敏乐走进了s大,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交换生生活。
之前温敏乐找人打听陆晚悠的事,那人有点不靠谱,只打听到了一部分消息。知道陆晚悠很漂亮,但比程时安大5岁,虽然家里有点钱,但只是一名医生而已。
温敏乐收到消息后,特别不服气自己输给陆晚悠这种货色的女人。她觉得她除了样貌上比不过以外,哪哪都比陆晚悠强。
于是她花了点钱,抢了她们系一个交换生的名额,从首都学校来s大当三个月的交换生,打算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把程时安拿下。
中午的时候,温敏乐在计算机系下面等着,看到程时安下来后,打算来个偶遇。
“这是去饭堂的路,他要去饭堂,那就在饭堂再偶遇,这样看起来更加合理。”
温敏乐远远的跟着,并没有立马上前。
程时安到了饭堂后,直接去了二楼,一路上都是不苟言笑,生人勿近的表情。
也不是程时安故意装凶,实在是不想找麻烦,才在学校里装凶的。实在是学校里的女生有些过于热情,主动向前搭讪。程时安不想应付,于是在学校都冷着一张脸,搭讪就直接拒绝,连一句话都不愿多说,后来成了s大的高冷之草。
不过这样也挺有效果,对自己不是特别自信的都不敢上前搭讪,对自己自信的女生,又要面子,怕被拒绝丢人,毕竟连校花都被拒绝了。
所以程时安久而久之成了只可眼观,不可亵渎的存在,让那些没有对象的女生心里痒痒的,但又无可奈何。
后来也没人打破这种平衡,颇有一种反正我得不到,但别人也没有得到和平衡感。
程时安去饭堂打饭,好多女生只远远的看着,默默欣赏着他的盛世美颜而已。
其他男生:“……”就知道是这样,红颜祸水,一个男生长得这么白里透红,这么精致干嘛?更气人的是,都长成这样了,竟然还能在他身上看出男子气概,真真是气人啊!怎么能完美成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