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怪物吧?作弊!

 如果换成普通人,这一轮,必然被刷下去。?k!e~k`a+n/s\h?u~.·c¢o`m? 

 但他是吴庸。 

 这就是他重生来到这个世界后,身体出现的一项特殊能力之一。 

 过目不忘。 

 在医学病历上,叫超忆症。 

 很快,工作人员将吉他递给到了吴庸,嫌弃说:“小心点,这把吉他很贵的,别弄坏了。” 

 现场众人也悠然自得,想看吴庸接下来的表演。 

 “嘿,我打赌,他至多能记得一句歌词。” 

 “一句?怕是有点悬,我刚瞥了一眼,阳蜜给吴庸那张纸上面的歌词,第一段很长,怕是有二三十个字。全篇加起来,不止一百个字。” 

 “啧啧,这是要整死吴庸啊。” 

 在歌曲中,有些超长篇幅的歌曲。 

 这很少见。 

 音乐讲究的是,节奏,旋律,和声,音色。 

 一段超长的歌词,往往哪怕写出来,一旦其中的节奏不对,或是歌手其中的气息不稳,这首歌就会极其难唱。 

 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所以,一段歌词稍微长一点的,也都控制在十个字左右。 

 至于二三十个字的。 

 很是罕见。 

 整个歌坛数以万计的歌曲中。 

 有,但极少。 

 好听的,出名的,屈指可数。 

 阳蜜刻意将这么长一段歌词给吴庸,明显是刁难。/武¨4,墈-书? ¢嶵^歆′蟑*踕?哽-辛′快¨ 

 退一万步来讲。 

 哪怕吴庸真能记住其中的一段歌词。 

 那么唱呢? 

 要平稳节奏,又要控制音色不走调。 

 这对肺活量,是个巨大的考验。 

 唱功一般的专业歌手来,都悬。 

 更别说吴庸这个别人眼中,不懂音乐的烂人了。 

 准备就绪。 

 现场安静。 

 所有人的目光落在了屋内中心点吴庸身上。 

 眼见着吴庸低头沉思。 

 胡晨宇甩了甩放在桌面的纸张,假惺惺的补了一句,“呵呵,吴庸,要不要再给你几秒钟看看歌词?” 

 吴庸心里冷笑,“不用了。” 

 阳蜜不耐烦的再次催促,“既然不用,那就快点开始吧,不行就别浪费时间了,后面人很多。” 

 旁边的一些评委,己经在本子上打分了。 

 节奏,10分。